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杭州市江干区档案局与杭州市江干区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区档案局(馆)负责履行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行政管理和区级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档案事业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本区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区区直机关、群众团体及直属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区内档案中介机构进行监督。
       4.负责全区电子文件的规划、管理和档案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区重要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及现行电子文件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6.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区级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
       7.负责接收、整理、保管区直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各街道、镇及其组织和个人按规定移交进馆的重要档案;负责征集、整理、保管散存社会具有江干地域特色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8.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9.制定全区档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全区档案专业人员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档案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0.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提供档案史料、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为公民社会、经济社会、政治社会和文化社会提供服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1家。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干区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预算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支出。江干区档案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56.14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干区档案局2018年收入预算356.1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资金拨款收入356.1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江干区档案局2018年支出预算356.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4.71万元,项目支出241.43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干区档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6.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预算资金拨款收入356.14万元;支出包括: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4.71万元,项目支出241.43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江干区档案局2018年一般预算资金当年拨款356.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4.71万元,项目支出241.43万元。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干区档案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江干区档案局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6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4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江干区档案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4万元,服务类采购46.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档案业务类专项预算金额150万元, 实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区档案局2018年预算.xls

档案局基金表.xlsx

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