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4日 

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不断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创新探索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康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江干”建设为统领,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打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2019年,全面启动江干区城市医共体建设,加盟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成。到2021年,加盟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显成效,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依托省市医联体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技术水平指标上一个等级。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至少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技术达到社区医院水平。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惠民。坚持公益性导向,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围绕居民需求,持续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和管理服务,就近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二)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创新全区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推进城市医共体一体化管理、项目化运行和连续性服务,实现理念共通、管理共建、人才共享、服务共融。

(三)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碎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省市区医疗机构不协同等突出问题,着力破解相关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打造城市医共体,构建加盟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优化配置、资源共享。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系统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服务效率,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同质和服务高效。

(五)加强协同、持续发展。协同医疗、医保和医药,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协调发展,不断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市医共体组织保障体系

1.高效实施合作项目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城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江干区卫生健康局、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江干区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组成。管委会下设若干个项目合作小组,负责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医共体以项目化运作为纽带,融合业务发展、技术帮扶、学科发展、运行管理等,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医疗资源最优配置,有效转变仅以人才和技术帮扶为主的松散合作模式,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及服务效率。

2.优化人员调配使用

医共体人员编制核定及岗位设置,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种类型进行统一调配。编制核定由区委编办会同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分类核定、分类使用。岗位设置实行统筹核定、分类设置,即医院单独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设置,方案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医共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不低于岗位总量的90%,成员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不高于牵头医院等级对应标准核定。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预留一定数量,用于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

3.强化绩效评价考核

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能力提升、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医共体发展相适应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绩效分配方案,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进一步加大医共体成员单位行业作风整治力度,落实医药费用增长调控机制,推广临床路径管理,遏制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严厉惩治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二)构建城市医共体运行管理机制

4.建立开放组织架构

打造由江干区人民医院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加盟式整合型医疗联合体。其成员单位的产权归属、单位法人、行政隶属、职工身份、政府投入、原有名称等保持不变。同时,积极鼓励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健康产业参与医共体建设,扩大业务覆盖面和群众受益面,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组织体系。

5.促进区域资源共享

围绕业务发展和群众实际需求,按照资源共享、成本共担的原则,在医共体内持续建立并不断深化心电、影像、检验、康复、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和后勤管理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实现全区物资采购、设备设施共享和后勤保障标准化统一管理。整合医共体内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和安宁疗护等建设,重点加强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康复护理病房建设和运行的支撑,缓解群众需求和基层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6.集中采购药品耗材

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和完善医共体药品耗材管理制度,统筹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牵头医院负责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以医共体为单位,统一目录、集中谈判、带量采购,确保药品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经济、便捷。鼓励跨医共体、跨区域联合采购。制定全区慢性病基本用药目录,医共体成员单位统一配备,方便慢性病签约群众配药。

(三)拓展城市医共体智慧应用模式

7.推进智慧医疗应用

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推进医共体内“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线上复诊、线上开具处方与药品网络配送等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服务,开展慢性病、母子健康和家庭医生签约等在线服务管理,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服务提醒等。推行“互联网+”分级诊疗,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和基于大数据的医学影像及疾病辅助诊断等支持系统,三年内在重点公共场所建设100个“未来健康屋”,打造“5分钟健康服务圈”。

8.建立医养服务平台

针对老龄化现状及医养结合需求,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区域医养服务平台,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整合省、市、区医疗资源,着力解决综合医院下转信息不畅通、与基层服务不连续的问题。平台集医养服务申请、出院准备计划、医养评估派单等功能于一体,医共体单位按需为患者提供居家护理、居家营养、居家康复、居家药事等服务,探索开展智慧家庭病床服务,打造连续的闭环医养服务体系。

9.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加强医共体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对医疗质量、药品、耗材使用、医疗费用等常态监管和动态分析。对临床路径、合理用药等实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审核。对药品耗材供应信息建立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提高医疗监管效率。

(四)提升城市医共体健康服务能力

10.优化医防协作

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建立医防整合制度,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为医共体单位开展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提供专业指导。积极推进医共体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全面多途径向居民开放使用。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体检,推进慢性病健康路径管理,做到防治并重,实现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康复的医疗健康服务连续化、一体化。

11.加强学科建设

成立“江医生”学院,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分层分级培训规划。做好全科队伍以及康复师、营养师和心理咨询师的“三师”队伍培育,加大紧缺岗位扶持政策;实施医疗卫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医疗业务、管理骨干。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需求,引导资源下沉,逐步配足配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完善学科建设。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需求为目标,以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为重点,制定区级疾病诊疗目录,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升级达标。建立医共体内学科中心及专病中心,研发健康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新需求。

12.做实签约服务

以医共体牵头医院和省市医院为技术支撑,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家庭医生工作室”及“名医专病工作室”建设,通过3年内时间分别培育20个,进一步提升基层全科服务及专病诊治能力。根据群众不同健康需求,继续推进各类签约重点人群的个性化、菜单式服务。完善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深化签约服务内涵,在预约、转诊、检验检查、住院、居家医疗等环节优先为签约对象提供服务,让签约群众看病就医更便利。强化首诊和转诊服务功能,建立医共体医院专家团队与签约团队间的协作机制,共同为签约对象做好服务。

四、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8月)

根据省市关于医共体建设要求,开展调研和意见征求,统一思想,明确改革的方向和主要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城市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贯彻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

完善城市医共体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医共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及时对城市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深化完善阶段(2020年1月—2021年12月)

全面、客观地对城市医共体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完善深化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努力提高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医共体建设的创新意义,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序时完成。

(二)完善政策保障。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为医共体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继续加大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信息化建设等财政投入,推进医共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医共体建设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的年度运行考核标准,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密切关注改革进展,定期开展改革评估,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经费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医共体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医共体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医共体建设,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理念,逐步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

附件:1.江干区城市医共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干区城市医共体建设各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江干区城市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楼建忠

副组长:朱  君

成  员:赵韵红(区委宣传部)

黄建德(区委编办)

吕红娟(区发改经信局)

项伟荣(区财政局)

朱  红(区人力社保局)

李  红(区卫生健康局)

徐文明(区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李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江干区城市医共体建设各部门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要加大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委编办:对成员单位进行人员编制分类核定,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指导做好人员编制统筹使用。

区发改经信局:以规划为引领,配合做好医共体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的支持。

区财政局:建立城市医共体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明确经费投入办法。监督并指导医共体单位的财务管理。

区人力社保局:指导医共体统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落实医共体成员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照牵头医院等级对应标准核定。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推进城市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加盟式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医共体药品使用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