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结合《2018年度杭州市“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管网建设为基础,以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精准的雨污分流为核心,基本实现全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2020年底,全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
以街道为单元,系统全面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城中村、背街小巷、大型综合体、八小行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情况。
1. 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对污染源性质、排水许可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逐一排查记录。
2. 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对排水体制、管网服务范围、管径、长度、标高、埋深等情况逐一排查记录。
3. 全面查清排水(污)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水(污)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定方案
1. 各部门、街道要根据全区行动方案和部署,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理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并将建设行动方案向区治水办备案。
2. 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布局,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提升改造方案。
3. 对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要对照相应建设标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整改
1. 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精准化雨污分流。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面取消截流井;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2. 全面开展城区和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 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
1.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住宅小区集中区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对新建住宅、商业、大型综合体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2. 加快建设改造城区老旧污水管网,优先解决老旧小区管网错接混接的问题。
(五)强化管理
全面落实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 严格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各类排水户及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大型综合体、沿街商铺等业态变化较快的区域,实时对管网图进行更新,防止出现新的错接、漏接、混接等情况。
(六)验收考核工作
1. 各建设主体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控,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施工许可、竣工测量以及档案验收移交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2. 严格按照省、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三、步骤安排
1. 摸排筹备及试点阶段(2018年3月-12月)。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到2018年底,完成重点区块排摸,形成整治项目清单。
2. 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20年12月)。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已掌握的排查底数基础上,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边排查边整改,大力推进精准的雨污分流、彻底的污水纳管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着力深化入河排水(污)口整治。按照全区“污水零直排区”总体建设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污水零直排”城镇生活小区建设任务10个,完成湖滨、清波、小营、紫阳单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力争2个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19年底,力争5个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同时完成近江、南星、复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确保在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范围内建筑、小区、道路“三级分流”;到2020年底,全区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3. 建设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各街道根据辖区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推进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建设验收工作。2018年试点建设及后续年度建设任务,应当在当年年底前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抽查发现问题,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重新整治、验收。到2020年底,基本通过市级验收,建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明显提高,全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四、工作职责划分
整个建设行动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和条线多,明确各单位的具体分工和联络机制。
1. 区治水办负责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通报、考核等工作。
2. 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区的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市政道路和准物业小区内的雨污分流及混接点治理工作,市政道路的排水长效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3.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阳台水治理工作、污水调蓄设施建设工作、物业小区和公建单位排水资料收集、物业小区内部雨污分流的督导工作、新建雨污管网建设工作、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规范排水管理工作。
4. 各街道负责本辖区建设方案制定,开展辖区内公建单位、物业管理小区、准物业管理小区的基本情况摸排、排水户调查,落实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道长效管理,监督辖区内各公建单位实施内部雨污分流整改,并配合其它单位在其辖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特别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群众工作。
5. 区财政局做好配套资金保障,并配合做好招标、采购、审计等工作。
6. 区环保分局配合工业园区属地环保部门指导督促上城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等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7. 上城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负责查清工业园区内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行动方案;根据排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整治清单;落实工业园区内部雨污水管道长效管理。
8. 各建设指挥部、管委会做好各自未移交设施与自有产权范围的雨污分流工作,严格规范各自所实施建设项目施工排水的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是当前及今后几年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重点工作,是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是防止水质反弹的治本之策,各部门、街道、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实施
由区治水办牵头制定本地区建设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科学编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或整改方案,并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坚持规划引领,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上要区域统筹协调。坚持部门协同,在低散乱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坚持打组合拳,建设工作与“三改一拆”、环境综合整治等多管齐下。
(三)落实要素保障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区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