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激励我区优秀教育人才,提升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共同制订的《上城区优秀教育人才激励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上城区优秀教育人才激励实施办法
“十三五”时期,是上城区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转型与现代化建设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面对新形势,教育事业发展既需要教育系统内部创业创新,追求卓越,也需要给予外部动力,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改善教育外部环境。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教育生态不断注入源头活水,根据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培养和建设一支高质量教师队伍,是进行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为实现“建成国内一流的基础教育强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这个总体目标,需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名校之名,在于名师。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在于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在于加大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培育和激励,以此为导向,打造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品质卓越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队伍。
二、实施目标
进一步弘扬教师职业精神。注重教师精神的培育,积极践行“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敬业成人、精业成才”上城教师精神,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
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不断完善五阶段、四梯队、多维度的“多维生长台”,让每位教师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生长点”,并逐步形成职业“生长曲线”,努力建立一支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并带动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完善校级干部考核机制,建立梯度清晰,有序培养的新机制。构建以省市名校长、区名校长、未来名校长、校级后备干部为中坚力量,校中层干部为基础人才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梯队,向管理要效益,以管理出成效。
三、政策保障
(一)项目资助
搭建教师多维成长平台,实施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项目和未来名师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教师队伍的成长;搭建教育管理人才专业发展平台,实施名校长工作坊项目和未来名校长培养计划,充分发挥骨干校长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干部队伍的成长。推进教育人才海外培养工程,打造一支境界高、专业强、视野阔的卓越教师队伍。
1.特级教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省特级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培养更多新生代骨干教师。三年一周期,为每个特级教师工作室安排15万元工作经费。
2.名师工作坊(班主任工作室)。鼓励区学科带头人、区二星级班主任及以上名师设立名师工作坊或班主任工作室,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头作用,带动年轻教师成长。三年一周期,为每个名师工作坊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
3. 未来名师培养计划。培育一批理念新锐、敢于探索,具有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度的未来名师。三年一周期,为未来名师培养对象安排人均10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
4.名校长工作坊。充分发挥骨干校长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全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成长。三年一周期,为每个名校长工作坊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
5.未来名校长培养计划。培育一批理念新锐、敢于探索,具有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度的未来名校长。三年一周期,为未来名校长培养对象安排人均15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
6.海外研修计划。推进教育人才海外培养工程,每年组织研修团赴海外进行深度研修,覆盖不同学科、不同学段。
(二)人才津贴
对于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教师培养、教育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上城区优秀教育人才,设立人才津贴,实施激励。
1.对于“多维生长平台”上的各层次优秀人才,按照相应标准发放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省特级教师每人每月2000元;区特级教师、区三星级班主任每人每月1200元;区学科带头人、区二星级班主任每人每月800元;区五阶段获奖教师、区一星级班主任每人每月500元。
2.对承担激励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好、能够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的名优教师,按照相应标准发放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特级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每人每月2000元;名师工作坊或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每人每月500元。
3. 完善教育管理人才队伍考核,激励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每年对直属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团队进行考核,根据区编办核定领导职数和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按照相应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考核结果A等,学校校级干部每人每月不高于5000元、副校级每人每月不高于1800元、中层干部每月人均不高于1000元的人才津贴;考核结果B等,学校校级干部每人每月不高于4500元、副校级每人每月不高于1600元、中层干部每月人均不高于800元的人才津贴;考核结果C等,学校校级干部每人每月不高于4000元、副校级每人每月不高于1400元、中层干部每月人均不高于600元的人才津贴。
(三)人才引进
对从区外引进的各级各类拔尖教育人才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组织领导
为将本实施办法科学、有效地落实,设立上城区教育人才激励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具体做好教育人才队伍激励的各项日常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制订各类激励项目的管理、评估办法以及各级各类名优教师、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实施。
区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育和激励上城区优秀教育人才。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