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区各直属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并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提出奖惩建议。
(4)向上级机关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区或去上级机关的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5)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6)向信访人宣传与其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548.8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32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公积金基数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2.75万元,占总收入93.4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77.6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86.69万元,占 1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6万元,占 61.7%;项目支出196.04万元,占38.3%;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4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5.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196.0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98.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9.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8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公积金基数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公积金基数上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1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收支基本平衡。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85.33万元,2017年决算为38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平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25万元,2017年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活动费增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55万元,2017年决算为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2016年养老保险清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46万元,2017年决算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2016年年金清算使用历年结余,当年财政经费使用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08万元,2017年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平衡。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11万元,2017年决算为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平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数批次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3万元,下降55.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统一安排在区商务局,由商务局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分配使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5.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数批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2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二次车改后,取消全区所有部门公务用车,应急机要等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驻京信访工作组、信访维稳专项、信访借聘用人员值班费、津贴工资等、设备购置经费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18.16万元,实际支出109.3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和“12345”工作,着力构建“和谐杭州”的意见》(市委[2008]8号)明确:“建立市、区县(市)两级信访稳定工作专项基金,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救助信访困难群众和奖励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救助特殊信访困难群众,奖励在维护信访稳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驻京劝访工作力度,加强与北京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确保我区赴京劝返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充分发挥了项目经费的效益。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没有在我单位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07万元,下降19.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