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可在上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光复路100号;邮编:310002;电话0571-87818802)
一、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拟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2017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内部制度进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健全“申请、审核、校对、发布”的信息公开机制,统一拟制公开申请表,由经办人员、科室和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差错。
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及就业创业补助、社保补贴、人才招聘等情况及时、准确公开,确保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查询、知晓。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2017年区人社局按区政务公开栏目调整及补充内容,同时通过浙江政务网、各级人社专网、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0 | 2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7 | 8 | 5781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1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43622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