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小营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规范公开我街道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计划完成。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17年,根据街道机构改革及相关工作情况,街道及时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上更新街道职能简介、领导信息、内设科室、直属单位等相关组织机构信息、财政信息、依法行政信息、重点领域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围绕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紧跟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增加居民参与度和知晓率。并及时将由我街道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17年,小营街道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利用上城区门户网站及统计栏目、上城小营微信、微博公众号,定期推送信息公开情况,并在微信公众号保留留言栏功能,更好地促进了政民互动。2017年,在“上城小营”微信公众号更新335条,收到留言36条;在上城小营微博发布原创信息592条,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二、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三、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街道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人员力量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对网上公开力度不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步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争取在2018年度做优做强信息公开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