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杭州市上城区统计局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529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第二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法人单位0.19千个,从业人员14.93千人,分别比2008年末下降8.7%和22.3%。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内资0.16千个,占87.8 %;港、澳、台商投资0.01千个,占4.2%;外商投资0.02千个,占8.0%。内资中,国有0.01千个,占全部的5.3%;集体0.01千个,占5.3%;私营0.10千个,占54.8%。

在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89.8%,港、澳、台商投资占2.1%,外商投资占8.1%。内资中,国有占全部的1.2%,集体占0.9%,私营占20.5%(详见表2-1)。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0.18千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0.01千个,分别占97.9%和2.1%。

在工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制造业占89.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0.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烟草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制造业19.2%、15.5%和12.2%(详见表2-2)。

表2-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千个)

从业人员

(千人)

合 计

0.19

14.93

内资

0.16

13.41

    国有

0.01

0.18

    集体

0.01

0.13

    股份合作

0.02

    有限责任公司

0.03

7.21

    股份有限公司

0.01

2.80

    私营

0.10

3.07

港、澳、台商投资

0.01

0.32

外商投资

0.02

1.20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千个)

从业人员

(千人)

合 计

0.19

14.93

制造业

0.18

13.31

农副食品加工业

0.38

食品制造业

0.01

0.3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0.01

0.97

2.55

纺织业

0.01

0.02

纺织服装、服饰业

0.02

0.7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8

家具制造业

0.0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1

0.0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01

0.49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0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01

0.85

医药制造业

0.0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01

0.5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0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12

金属制品业

0.01

0.38

通用设备制造业

0.01

0.13

专用设备制造业

0.01

0.14

汽车制造业

0.0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1

0.1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01

1.5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02

1.62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2

2.06

其他制造业

0.0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1

1.6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01

0.1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0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0.75亿元,比2008年末下降8.7%(详见表2-3)。

表2-3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390.75

制造业

323.8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0

食品制造业

3.9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3.11

烟草制品业

224.22

纺织业

0.41

纺织服装、服饰业

3.1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31

家具制造业

0.0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1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57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0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74

医药制造业

0.0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7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5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84

金属制品业

1.48

通用设备制造业

0.47

专用设备制造业

0.44

汽车制造业

0.0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5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63

15.63

仪器仪表制造业

22.02

其他制造业

0.1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6.8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3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1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35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66.2%,比2008年提高19.1个百分点。(详见表2-4)。

表2-4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总资产贡献率

(%

合 计

66.2

制造业

76.1

农副食品加工业

9.3

食品制造业

17.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3.3

烟草制品业

96.2

纺织业

0

纺织服装、服饰业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7

家具制造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

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1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3.6

医药制造业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1.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金属制品业

1.7

通用设备制造业

7.1

专用设备制造业

0

汽车制造业

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2.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0

仪器仪表制造业

28.0

其他制造业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3.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2](简称R&D,下同)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8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0%。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合计1253.52人年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54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3]为1.4%,比2008年提高0.3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见表2-5。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7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2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6.3%。

表2-5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

合 计

4.54

1.4

制造业

4.54

1.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4

 12.2

  烟草制品业

0.38

0.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06

 3.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

0.27

0.01

 4.4

0.4

  通用设备制造业

0.02

 6.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20

 1.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22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74

 4.0

 

(五)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4]企业法人单位12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5.0%。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0.96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1.2%;R&D经费投入强度为4.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详见表2-6)。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6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2.4%。

表2-6按领域分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0.96

4.0

1.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0.22

4.0

2.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0.74

4.0

二、建筑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法人单位264个,从业人员49.30千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0.5%和下降36.1%。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内资262个,占建筑业法人单位的99.2%;港、澳、台商投资2个,占0.8%。内资中,国有5个,占全部建筑业法人单位的1.9%;集体7个,占2.6%;私营208个,占78.8%,有限责任公司42个,占15.9%。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99.4%,港、澳、台商投资占0.6%。内资中,国有占0.03%,集体占0.8%,私营占53.0%,有限责任公司占45.6%(详见表2-7)。

表2-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千人)

合 计

264

49.30

内资

262

49.03

   国有

5

0.02

   集体

7

0.40

   有限责任公司

42

22.48

   私营

港、澳、台商投资

208

2

26.13

0.27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1.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8%,建筑安装业占19.7%,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53.8%。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6.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2%,建安业占2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18.7%(详见表2-8)。

表2-8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千人)

合 计

264

49.30

房屋建筑业

31

22.73

土木工程建筑业

39

5.02

建筑安装业

52

12.32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42

9.2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9.54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50.2%(详见表2-9)。

表2-9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159.54

房屋建筑业

55.71

土木工程建筑业

69.50

建筑安装业

20.55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3.78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不包括保密单位市电力局。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3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4]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