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城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2月24日在上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上城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作为“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上城区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公共财政实力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由“十一五”期末的80.16亿元和50.22亿元增长到“十二五”期末的107.15亿元和66.46亿元,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财政总收入目标任务,为实现建设现代化美丽上城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6238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664589万元,完成预期的106.54%,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53%,按原口径增长11.1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39993万元,完成预期的108.09%,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33%;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57745万元,完成预期的82.49%,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9.27%;

3、营业税收入242432万元,完成预期的114.35%,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03%;

4、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117544万元,完成预期的105.14%,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85%;

5、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72373万元,完成预期的114.88%,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49%;

6、城建税收入33229万元,完成预期的105.49%,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6%;

7、房产税收入33738万元,完成预期的91.43%,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24%;

8、其他税收收入32251万元,完成预期的95.84%,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2%;

9、非税收入35284万元,完成预期的126.24%,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7.96%。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0000万元,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同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600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6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6.99%。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2%,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47%;

2、公共安全支出214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07%;

3、教育支出607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3%,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48%;

4、科学技术支出112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1%,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98%;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87%,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4.5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55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7%,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3.47%;

7、医疗卫生支出154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6%,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9%;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1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1%,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6.80%;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5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35%,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9.03%;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1%,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3.42%;

11、其他支出71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09%,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76%;

12、总预备费支出2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9.04%。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区本级可用财力为232114万元,加上动用全部稳定调节基金482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2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0285万元,其他调入83万元,历年财政结余11026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7378万元、专项结余3649万元),合计可用财力为302028万元。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000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规定,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执行中超收增加的可用财力及加大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调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00万元,2015年年末财政结余9528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8320万元、专项结余12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236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5574万元,完成预期的236.19%,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40%。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收入809万元,完成预期的101.13%,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0%;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765万元,完成预期的305.45%,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6.26%。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768万元,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4681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3.80%。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彩票事务支出6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8.85%;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9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54%;

3、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当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5574万元,加上其他调入109万元,历年结余9986万元,合计可用财力为15669万元。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81万元,加大统筹力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285万元,2015年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70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为300万元,实际完成476万元,完成预期的158.67%。

2015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不安排,安排32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结余476万元。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助推经济转型

围绕区委“稳中求进加快转型”的要求,坚定不移推动五大主导产业发展,确保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一是实现财政总收入破百亿目标。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区财政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化财税沟通协作机制、街道收入考核机制、重点税源监管机制、收入分析预测机制等收入管理举措,积极应对企业搬迁影响,推进优质税源企业引进,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提前、超额实现百亿目标,实现财政总收入107.1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4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十一五”末分别同比增长33.66%和32.34%,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二是优化为企服务,做好安商稳商工作。严格落实各类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2015年全区共申报旅游商贸、文化创意、信息化、金融服务、大学生创业等财政扶持项目65个,落实财政资助项目152个,扶持资金3849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4506万元。同时深入推进我区收费清理改革,建立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助力产业转型,推进高端产业发展。围绕提升“五大品质”发展战略,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区金融、文创等高端产业发展,设立上城区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3亿元,实际到位1.2亿元。促进国内外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区聚集,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推进全区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优化支出结构,夯实民生之本

按照守住底线、优化服务的基本思路,聚焦养老、帮扶、便民等服务重点,聚焦就学、就医、就业等民生热点,精准发力,着力改善民生。一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始终坚持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重点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发展,确保全区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教有所学、困有所济。2015年全区共投入民生保障支出21.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2%,比去年同期增加5.68亿元。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紧密结合省市重点项目安排,落实区2015年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安排,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棚户区改造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实施G20峰会、馒头山、思鑫坊、劝业里等一批重点项目,为集中力量推进湖滨、山南、望江等重点区块建设做好资金筹措与监管工作。三是严控行政运行支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在前两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继续只减不增,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同比减少8.52%。其中,公务招待费比上年同期减少30.6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79%,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同期减少9.13%。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区委“上改六条”改革精神,深化落实改革进程,进一步推动财政科学管理。一是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根据新《预算法》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框架、时间步骤和主体责任,细化地方政府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部门外,全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覆盖面达到100%。2015年全区进一步深化参与式预算模式,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界代表以民主恳谈的形式参与区发改局等部门年度预算方案协商讨论,有效激发代表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力,进一步提升预算透明度。二是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出台《清理和完善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民生事业类、政府投资类、产业发展类等三大类41个子项的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并推行专项资金动态管理制度,解决部分专项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等问题,更好发挥专项资金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三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上城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目录,从购买内容、承接主体、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四是加强建设资金监管。不断加强建设资金预算、支付管理与竣工财务决算管理。2015年共完成工程项目预算审核138个,送审金额11.14亿元,审定金额10.07亿元,净核减率为9.61%,节约政府建设资金成效显著。不断扩大建设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同时按照《2015年度上城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引入考核机制,有效提升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水平。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清查工作,从全面清查入手,摸清房产存量底子,为今后建章立制、信息化管理、实施分类分步处置,从而真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基础。同时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在组织架构、薪酬考核及运营监管等方面改革进程,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四)贯彻依法理财,严格资金监管

树立依法理财理念,强化预算执行日常监管,继续推动财政预算由“分配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一是加强财政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监督检查、全区社会团体专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等财政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肃各项财经纪律。二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依托参与式预算监督模式,选取若干专项资金项目作为试点,进行绩效评价监督,实时跟踪项目资金支付情况,为今后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夯实实践基础。三是规范公款存放。制定《上城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上城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撤销未通过年检账户42个,并实施首期公款存放公开招标,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收回部门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2.49亿元,用于亟需的民生保障及产业发展领域,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清理自查全区存量债务,进一步规范各建设单位举债,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15年我区共置换债券总计人民币195800万元。

2015年全区的财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扶持政策需要进一步梳理整合;预算编制需更加科学细化,参与式预算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资金绩效管理力度有待加强;财政监管的广度、深度仍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整体部署和要求,2016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美丽上城战略目标,涵养税源,抓好增收,深化改革,优化结构,统筹财力,惠及民生,努力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理好财。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按上述总体思路,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财政可持续发展原则,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704460万元,同比增长6%。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42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27%;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102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7.33%;

3、营业税收入211000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2.97%;

4、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收入126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19%;

5、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收入823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74%;

6、城建税收入337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4%;

7、房产税收入35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82%;

8、其他税收收入34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59%;

9、非税收入36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31%。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考虑保障国际峰会及稳增长的需要,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98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6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52%;

2、公共安全支出270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45%;

3、教育支出669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21%;

4、科学技术支出115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1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5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83%;

7、医疗卫生支出166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91%;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04%;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9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9.92%;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6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10%;

11、其他支出101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1.31%;

12、总预备费支出29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62%。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当年可用财力为240108万元,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00万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76万元,其他调入18000万元,历年财政结余9528万元(其中上年财政净结余8320万元,上年专项结余1208万元),合计当年区本级可用财力为300612万元。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98000万元,预计当年年末财政结余2612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2489万元、专项结余1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56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2%。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收入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1%;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8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20%。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1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3.5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彩票事务支出7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72%;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3.17%;

3、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0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587.16%。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5670万元,加上其他调入4019万元,历年财政结余703万元,合计当年区本级可用财力为10391万元。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122万元,预计当年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227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目标为2000万元,具体为区投资控股集团上缴的2015年利润942万元及上缴股权转让收益1058万元。

2016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不安排,安排47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根据上述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安排测算,预计当年国有资本经营结余2000万元。

四、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重要之年,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建设现代化美丽上城奋斗目标,推进依法理财、推动财政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优化管理,全力以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一)促进增收节支,涵养财源确保可持续

根据全区2016年重点工作部署,开源节流,做好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和国际峰会大市政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压缩行政成本,多渠道依法筹措资金,发挥国有企业建设主体作用,为长期可持续增长提供保障。一是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不断优化财政服务,积极落实各项财政资金补助,完善上城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等落户上城,培育壮大后续财源。二是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支持手段,进一步扩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大力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国内外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区聚集,推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三是健全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三公”动态监管,规范各类公务活动,增强公务开支透明度,继续降低行政成本。

(二)创新财政发展,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结合十八大以来财税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模式,落实管理举措,切实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逐步扩大绩效管理的范围和覆盖面,逐步形成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着力提升预算绩效水平。二是深入实施参与式预算监督。在历年参与式预算监督模式的基础上,发挥财政职能部门积极性,化被动为主动,创新参与式监督管理方法,在监管数量、质量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的监督管理作用,提升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公开度。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摸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积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我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强化区属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四是继续做好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积极助推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常态化,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提高使用效益,有效支持经济增长。

(三)强化重点保障,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继续打造“惠民财政”品牌,大力支持实事工程建设,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投入,发展社会事业,提升民生品质,努力让发展成果惠及民生。一是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根据国际峰会建设要求,结合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创新PPP融资举措,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全力保障峰会安保、市政设施改善、危房改善、基金小镇和区文体中心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三是保障基本民生投入。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继续推动财政资金向民生事业领域倾斜,促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围绕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目标,结合新《预算法》相关要求及财政工作实际,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实现改革前后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一是树立法治财政新理念。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规范理财行为。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完善规范、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规范预算变更,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二是谋划财政管理新思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三是落实财政工作新要求。不断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及时更新财政知识储备,提升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增强财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强化依法理财理念,严守廉洁理财底线,提高财政干部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和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

各位代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为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上城做出积极贡献!

上城区财政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下载:2.01人代会预算报告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