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口径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我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的奋斗目标,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积极应对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着力稳增长、促转型、优环境、惠民生,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0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8.2%,增收8749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比上年增长13.9%,增收90095万元。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见表一。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下同)为370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5.0%,其中:区本级支出为28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4.2%。街道及科技经济园区支出为86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0%,比上年增长7.8%。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和分项目完成情况见表二。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计算,全区当年财政可用资金预计为403979万元,其中:区本级预计为321917万元,街道和科技经济园区预计为82062万元。当年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28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结余调入160万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4256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0万元后,全区预计累计结余为39304万元,其中,区本级预计累计结余为12952万元,街道和科技经济园区预计累计结余为26352万元。
由于2015年各级财政之间的财力结算尚未结束,财政收支平衡的最终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4年决算后结转2015年使用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9761万元已按规定拨付使用(其中2056万元原为2014年结转政府性基金补助专项,在2015年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在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向我区转移支付38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1万元,国防支出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2万元,教育支出114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7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24万元,农林水支出4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4万元,金融支出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0万元,其他支出14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473万元。上述转移支付项目已按照规定用途完成支出24306万元,尚有14158万元需结转2016年,区财政将按规定及时拨付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为7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41.2%,比上年增长43.2%,增收2401万元。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见表三。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上级财政转移支出)8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4%,比上年增长74.3%,增加支出3503万元。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见表四。
2015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历年结余4370万元,与当年支出相抵,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32万元后,年末基金滚存结余预计为1282万元。
2014年决算后结转2015年使用的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资金469万元已按规定拨付使用。
在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性基金向我区转移支付132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2万元,其他支出707万元。上述转移支付项目已按照规定用途完成支出335万元,尚有994万元需结转2016年,区财政将按规定及时拨付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当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结余16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企业转型发展。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见表五、表六。
二、2015年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是江干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们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新思路促新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突出税源培育,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紧紧围绕“四大经济”“五大产业”为基础的产业布局体系,着力打好产业转型升级“组合拳”,全力以赴保增长。一是以智慧产业发展为主线,创新企业扶持方式。从直接扶持向间接引导转变,累计投入1.61亿元,与杭州金投集团、浙民投、赛伯乐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移动互联网、智慧健康产业等智慧经济领域。二是以平台打造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全年投入8000万元,重点支持清华长三院杭州分院、国家大学科技园、东方电子商务园、泰豪科技文创产业园等区级重点平台;围绕“一核两翼”空间布局,通过完善财政政策和体制,狠抓丁兰智慧小镇及钱塘智慧城两大主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以协税护税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税源管控。探索建立基层网格化税收管理和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税源管理和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区域大招商机制,在楼宇企业“招、留、增”上持续用力,楼宇资源的“去化率、属地率、产出率”明显提升,楼宇经常性税收增长23.9%;发挥财税联席会议作用,加大部门、街道园区的合作力度,着力引进浙江交通资源投资公司等一批成熟税源,区级财力进一步夯实。四是以优化服务为载体,推动企业平稳发展。全面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兑现“营改增”补助620万元;出台《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暂行)》,积极防范企业“两链”风险;强化财政服务职能,深入开展“双万”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累计为360家企业申报各类财政扶持项目35个;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为企业输送了一批懂资本运作、懂风险把控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通过各方努力,全年收入取得稳定增长,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地方财政收入占比达64.3%,比上年增长3.2个百分点,收入的规模和质量取得了双提升。
(二)强化资金统筹,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用好增量和存量,以“保民生、保重点、可持续”为原则,全力保障社会事业稳定发展。一是突出民生优先,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全年区级民生事务支出达211608万元,新增财力的86.5%用于民生。教育事业支出74500万元,重点支持教育布局调整,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医疗卫生支出19331万元,着力保障医养护一体化改革、“四诊四定”分级诊疗服务、失独家庭扶助政策落实等事项;社会保障事业支出33597万元,全力保障“智慧养老”、“残疾人幸福温暖计划”、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创建等民生项目;城乡社区支出27058万元,重点保障市政设施养护、保洁保序、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等环境治理项目。切实保障民生实事工程,投入3.1亿元重点保障江干区人民医院及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九堡东城文体中心、学校布局调整等项目,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二是突出生态治理,全面推进“美丽江干”建设。加大生态投入,多渠道筹资14.04亿元,全力保障环境整治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及新塘路等重点道路整治工程。三是突出平安建设,全力保障峰会项目。建立峰会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年度预算安排、整合专项资金等方式,全年投入9.18亿元,重点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体治安防控体系和环境建设。
(三)深化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更加科学。以新预算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预算制度更加完善。建立三本预算之间有机衔接和统筹安排的管理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扩大全口径预算编制范围,将全资、控股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预算细化至项级科目。二是资金管理更加有效。强化支出全过程监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强化存量资金管理,清理盘活专项资金和部门结余共4.4亿元,统筹用于“五水共治”等民生项目;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积极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规范国库资金的保值增值管理,全年增加利息收入1.1亿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流程和评审程序;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类公务开支标准,持续压缩行政运行经费,全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比上年下降8.5%。三是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深化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拓展财政监督领域,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审查和质量考核,探索结果应用机制和财政政策评价,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国有建设单位实体化运作;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内容外,全区47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四个街道和科技园区预算全部上人代会审阅,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大到期债务的置换力度,全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26亿元,争取国开行贷款13.5亿元,调度财政间歇性资金28亿元,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既保障了区域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又有效控制了债务规模。
2015年,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的增长态势,全区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常态下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减税降费力度持续加大,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二是随着城市化推进,民生保障、政策性增支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加大;三是政府融资渠道收紧,建设资金平衡压力激增,财政保障的难度更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难点,深入分析研究,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举措逐步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的总目标和“城市新中心、国际新窗口、创新新天堂、智慧新城区”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创新驱动,努力发展智慧型经济;坚持统筹协调,着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有效提升科学理财水平,全力推进江干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区经济发展预期,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安排2016年预算如下: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为124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799300万元,增长8.0%。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预算见表七。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计算,2016年全区当年财政可用资金预计为432913万元。根据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28000万元,增长15.6%,其中:区本级支出预算为318000万元,增长12.0%,街道、科技经济园区支出预算为110000万元,增长27.6%。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和分项目预算见表八及附表。
2016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计为32017万元,加上历年结转的14158万元,当年预计支出33614万元,结转到2017年的专项补助资金预计为12561万元。
2016年上级专项补助收支情况见表九。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260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097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分项目预算见表十、表十一。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6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460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分项目预算见表十二、表十三。
四、关于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进取,锐意改革,进一步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坚持创新驱动,夯实财力基础强后劲。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综合运用各项财税政策,着力推进区位资源优势向税源优势转化,促进全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创新思路,加快产业平台培育。多渠道筹集4.96亿元用于企业转型发展,新增1.2亿元充实区级产业基金,完善产业基金运作方式,形成与省市产业基金合作、母子基金相互配套、社会资本参与、对接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的运作机制,突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智慧小镇、钱塘智慧城、东部软件园、跨境电商园等重要产业平台的支持力度,深化龙头带动战略,促进区域产业生态高端化。二是优化机制,强化税源的培育管理。着力提升招引税源的质量,扎实做好总部经济等重点企业的税收落地;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加强对现有税源的调查分析,突出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管理,确保税源的稳定性。三是完善体制,增强税源发展潜力。以打造“丁兰智慧小镇”“钱塘智慧城”为着力点,结合省市新一轮财政体制,集中发展以金融业、信息业、健康产业为主的智慧产业,在做大财政蛋糕的同时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二)坚持优化结构,突出民生事业保重点。集中财力,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一是全力保障G20峰会顺利召开。把保障峰会作为重大任务,强化资金的统筹安排,集全力做好峰会保障工作,筹集9.39亿元用于道路及环境整治,与此同时,加大安保和人文投入,安排6000万元峰会工作专项,全面推进“平安江干”、“文明江干”建设。二是保障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教育事业8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1%,重点保障新建学校的建设及运行经费,提升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投入卫生事业21809万元,同比增长12.8%,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医疗健康水平;投入社会保障事业41257万元,比上年增长22.8%,全面落实新一轮民生帮扶政策,提升全区养老、助残和就业服务水平;投入文化事业3722万元,比上年增长14.8%,重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不断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保障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推进。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统筹资金4.45亿元支持九堡文体中心建设、教育布局调整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4.25亿元推进“五水共治”、“道路整治”、“美丽村庄”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区环境面貌。
(三)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科学管理提绩效。密切关注国家财税改革动态,开拓思路,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突发事件等应急支出可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推进中期规划管理,试编2016-2018年财政规划,实现财政中长期平衡发展;完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盘活;全面实施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有效提高存量资金效益;深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公开内容细化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扩大区人大审议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区本级及街道园区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区人代会审议;加强“五费”管理,严控并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行政开支,努力促进节约型政府构建;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评价事前审核机制,扩大绩效目标重点评审范围,结合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编工作,开展全程绩效跟踪试点,实现绩效的长效管理;强化会计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会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债务管控防风险。在城市建设上,树立“滚动开发”和“管重于建”的理念,坚持“防风险”和“强绩效”并重。一是提高财政统筹能力。以“统筹财力、滚动预算、强化约束、防控风险”为原则,重点做好土地出让收入测算和项目进度安排,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二是拓宽财政融资渠道。积极和省市对接,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充分对接省市级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城市发展基金和政策性银行等机构专项资金,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能力;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的实体化运作,通过市场运作,最大程度地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确保政府对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的投资建设。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执行的刚性约束,充分利用国开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间歇性资金的统筹调度,抓好存量债务置换,保障全区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行。
各位代表,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全口径政府预算:是指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基本格局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组成。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由市级财政统筹管理,区级政府的全口径预算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即财政总收入,包括上划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两部分。上划中央财政收入包括消费税、增值税75%部分、企业所得税60%部分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增值税25%部分、营改增试点企业的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个人所得税40%部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收入,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列,不列赤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6、三本预算资金统筹协调机制:根据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加大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7、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8、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从存在形式看,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等。在当前收入趋缓,财政收支矛盾激增的新常态下,盘活存量资金成为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
9、预备费: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0、地方政府债券: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根据新预算法及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发行债券方式,实行限额管理,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11、民生支出: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的统计口径,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和农林水等9个大类的重点支出。
12、五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
13、中期财政规划: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2016年我们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切实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