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13〕50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江政发〔2013〕18号)的要求,江干区进行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3]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个体经营户的发展状况。我区通过了国务院经普办和省经普办开展的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将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杭州市江干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_报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