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全区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东方品质体验区、幸福和谐示范区”建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57348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 574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5%,为上年实际数的106.16%。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34718.2 万元,完成预算的84.68%,为上年实际数的90.58%;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265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3%;

3、营业税收入2616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为上年实际数的94.99%;

4、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915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0%,为上年实际数的106.02%;

5、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584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21.76%,为上年实际数的123.02%;

6、城建税收入310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5%,为上年实际数的113.10%;

7、房产税收入3157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8%,为上年实际数的113.46%;

8、其他税收收入23064.3万元,完成预算的80.64%,为上年实际数的86.45%;

9、非税收入157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47%,为上年实际数的139.44%。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为1800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8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为上年实际数的101.69%。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6%,为上年实际数的105.28%;

2、公共安全支出183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6%,为上年实际数的109.35%;

3、教育支出4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为上年实际数的107.48%;

4、科学技术支出89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4%,为上年实际数的107.1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5%,为上年实际数的106.1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为上年实际数的100.71%;

7、医疗卫生支出104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为上年实际数的104.41%;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1%,为上年实际数的88.46%;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7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8%,为上年实际数的146.45%;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05%,为上年实际数的97.09%;

11、其他支出3441.2万元,完成预算的76.28%,为上年实际数的49.71%。

12、预备费支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上年实际数的101.69%。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本级可用财力为180000万元,加上历年财政结余23352.2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 17968.5万元、教育附加专项结余5383.7万元),合计可用财力为203352.2万元。2013年全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80000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年末财政结余为13352.2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8385.1万元、教育附加专项结余496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73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52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44%,为上年实际数的144.50%。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5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5%,为上年实际数的113.20%;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9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7.49%,为上年实际数的125.12%;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9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6%,为上年实际数的111.05%;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万元,完成预算的0.37%,为上年实际数的0.37%; (入库方式从分别入市、区库调整为2013年收入统一入市库,财力另行结算。)

5、彩票公益金收入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2%,为上年实际数的118.74%;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052.4万元,完成预算的801.41%,为上年实际数的510.45%。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832.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4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92%,为上年实际数的104.03%。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附加支出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为上年实际数的91.67%;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0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8%,为上年实际数的103.53%;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4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63%,为上年实际数的94.13%;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彩票事务支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上年实际数的57.14%;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86.28%。

加上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及省市补助收支相抵,扣减上解支出后,预计当年基金滚存结余22427.8万元,其中省市基金补助结余150.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500万元,全年执行情况如下:

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35.3万元,为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上缴的2011年和2012年净利润,完成预算的147.06%;

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0万元,用于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投资的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完成预算的100%。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预计国有资本经营结余235.3万元。

鉴于2013年财政决算还在编报过程中,在接受同级审计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依法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1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注重涵养地方财源,推动全区经济稳定发展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充分发挥我区现有的南宋御街、玉皇山南园区、复兴商圈、望江新城等资源优势,结合湖滨二期开街和山南文创(金融)产业园招商工作的开展,积极引进增长前景好、生命周期长的产业、企业,优化提升地方财源。进一步理顺街道之间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出台了《关于完善区内企业搬迁财政收入分配的意见》,充分调动各经济部门积极性,发挥协税护税机制作用。

2、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本着“扶优扶强”、“挖潜升级”、“促进高端”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激励和政策导向作用。整合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和后续配套政策,制定了《杭州市玉皇山南国际创意产业园招商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政策意见,积极参照省市商贸、信息化、技术改造、外贸等方面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受理、审核、上报项目79个,涉及企业366户次;拨付项目142个,涉及企业780户次,共拨付各类财政奖励资助资金22000万元。

3、不断优化为企服务。以“为企服务”为工作重点,加强重点骨干企业的联系与服务,主动深入了解企业切实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资金等实实在在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与问题,建立和谐的财企关系,打造服务型财政。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全年新增了杭州市上城区文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市上城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全年合计发放贷款225笔,涉及企业171户,金额达45099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

1、严控行政运行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按照“总量控制、规范管理、有效压缩”的原则,严禁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严控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举办及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进一步明确会议费、招待费支出相关规定,全年“三公”经费总体比去年同比下降36.30%,其中,招待费同比下降50.42%,公务用车费同比下降4.34%,因公出国费同比下降25.02%。会议费也得到较好控制,累计同比下降74.74%。

2、保障各项民生投入。坚持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努力打造“惠民财政”品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足额保障养老服务、促进就业、各项社会优抚救助、企退人员节日慰问等社会保障资金需求。落实政法系统各项待遇,推进政法装备配备五年规划的实施。确保教科文卫事业投入,全年区本级支出70751.6万元,比上年增长6.95%,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160万元,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全年民生类支出为146018.4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占地方财政支出的81.12%。

3、加大城市建设投入。根据“保重点、保民生、保续建”原则,结合2013年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科学、规范、有效地筹措和使用建设资金,加强全区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全年累计投入背改、庭改、截污纳管、绿化美化等环境改善工程资金9737万元,投入五柳巷、察院前等危旧房改善工程资金15595万元,有效提升了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了居民生活品质。同时,加大建设项目融资及监管力度,通过积极盘活地块、扩大融资渠道等方式,加大望江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项目投入,有效保证了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推动财政管理创新,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1、扩大参与式预算试点。在上年区民政局和区残联两个部门开展参与式预算试点的基础上,扩大为区司法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安监局、区国土分局四部门的2014年部门预算。通过“参与恳谈—听取意见—调整预算—预算实施—期中跟踪—年终审计”的编制和执行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的公开化。

2、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巩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为规范财务管理,试行启动单位公务卡应用,努力解决国库集中支付中同城收款等问题,搭建财政资金运行的“直通车”和“安全网”,目前单位公务卡已在50%以上预算单位中应用。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在2012年初正式启用新版“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对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及预算管理方式作了重新认定,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规范各类非税收入及政府监管收入的集中收缴。全区累计实现国库集中支付230029.7万元,其中直接支付114382.3万元,授权支付115647.4万元。

3、推动“数字财政”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数字财政”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摸索“数字财政”在我区建立的方式和方法,启动“数字财政”业务,通过建立集聚的公共财政动态数据仓库,对数据实行共享以及深度开发利用,实现业务规范、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的新型财政管理与服务。组建了上城区“数字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着手制定“数字财政”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年度推进计划,为下一步“数字财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准备。

(四)严格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借鉴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编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明确各管理事项各环节要素。制定出台了《财政性资金拨款操作规范》、《财政资金存款管理操作规范》、《财政收入退库(付)业务操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细化各类财政性资金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授权管理,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2、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夯实部门决算、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基础,形成决算数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的反馈机制,制定了《上城区区级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实施方案》,今年首次对2012年部门决算进行批复。为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制定《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城区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每项专项资金均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分别拟定了《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细化部门预算,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和规范资产处置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开展了“关于推进国有资产清理、加强国资运行管理的对策思路”课题调研和专项督察,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指挥部房产以及经营性房产出租行为进行清查清理,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探索我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路径。

回顾一年工作,我区财政工作有序推进,在财政收支管理、财政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依然存在下行压力,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财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建设项目融资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平稳。

三、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新一轮财税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将担当起改革尖兵的重任。我区财政工作将牢牢把握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14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智慧增长总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指导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做大财源税基,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上城”提供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按上述总体思路,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列如下:

2014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按照财政可持续发展原则安排608780万元,同比增长6%。主要收入项目安排: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374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7.72%;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29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9.43%。

3、营业税收入277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5.88%;

4、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97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5.98%;

5、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63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7.80%;

6、城建税收入33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6.17%;

7、房产税收入34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7.68%;

8、其他税收收入248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7.53%;

9、非税收入1358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86.05%。

按上述收入预算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当年可用财力为186000万元,加上历年财政结余13352.2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8385.1万元、教育附加专项结余4967.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10000万元,合计当年本级可用资金为209352.2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014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87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3.89%。主要支出项目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27.2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99.96%;

2、公共安全支出17484.1万元, 为上年实际数的95.27%;

3、教育支出5307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6.17%;

4、科学技术支出9547.7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7.01%;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3.8万元, 为上年实际数的101.0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63.7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6.69%;

7、医疗卫生支出11849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13.13%;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639.5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98.19%;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83.6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82.26%;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22.2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95.22%;

11、其他支出5959.2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73.17%;

12、总预备费支出187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3.89%。

根据上述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可用财力测算,预计当年财政结余12352.2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7964万元、教育附加专项结余4388.2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10000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教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等支出安排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249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80.1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

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80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5.97%;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52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5.38%;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2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5.30%;

4、彩票公益金收入8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02.83%;

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049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4.87%。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0011.1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49.26%。主要支出项目安排:

1、地方教育附加支出65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18.18%;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80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26.57%;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008.2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86.38%;

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35.5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192.47%;

5、彩票事务支出320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200%;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747.4万元,为上年实际数的617.06%。

根据上述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可用财力测算,预计当年基金滚存结余18014.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收入预算。2014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170万元,为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上缴的2013年净利润。

支出预算。2014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405.3万元,用于投资杭州不孕不育专科医院项目。

根据上述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测算,预计当年滚存结余为零。

四、2014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做大财源税基。突出转型升级,注重涵养财源,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突出重点,强化财源监控。密切关注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动向,结合财税改革,科学分析地方财力发展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动态监控,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依法征收,强化收入征管。与国、地税等税收征收部门积极配合,着力挖潜增收,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三是注重质量,优化财源结构。围绕我区金融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业、大旅游业等主导产业发展集聚优势,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二)坚持民生保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切实将公共服务作为公共财政的立足点,建立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一是坚持改善和保障民生。坚持民生财政理念,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养老和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入手,集中财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是推动城区建设。坚持以建设“美丽上城”为目标,进一步统筹保障大湖滨商圈、山南园区、望江新城等建设力度,推进“五水共治”民生保障工程,加强支小路、停车场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优化城市配套工程,切实提升城区功能。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找准资源优势与资金扶持保障的对接点,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资金支持。将财政保障资金的落实到位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有保有压,强化财政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指示精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坚持“节约开支、精简办事,量入为出”原则,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考察等一般性支出,财政支出重点向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环节倾斜。二是规范结余资金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整合财政资金,清理归并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谋发展。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债务和财务管理。始终把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审批与监管机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政府投资项目风险防控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对各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与指导,严格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推动全区建设项目规范运行。

(四)坚持提绩增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继续完善财政监管体系,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单位公务卡扩面工作,实施上城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扩大公务卡适用范围;将全区预算单位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平台,全面把握和监督单位每笔资金流向,建立起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工作。积极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进行技术和业务衔接,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数字财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完成一体化系统的全面测试和试运行。三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结合多方对区行政事业单位、建设指挥部调研和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经营和处置,广渠道、多方式盘活建设指挥部房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积极配合“参与式”预算审查,及时做好跟踪问效,指导各预算单位细化相应的解释说明,加强对公共财政解读;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成果等情况,更真实、完整的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为下一步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做好做足准备。

上城区财政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