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范围
辖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需在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的,除抢险抢修外,需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二)申领条件
1.因生产工艺上要求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则需提供杭州市建委或区住建局的施工意见书;
2.因交通管制需要夜间施工的,则需提供杭州市交警局的施工意见书;
(三)提交材料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交通限制原因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意见书;
夜间作业证明申请表; 3.施工合同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计划等。
(四)办理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夜间作业3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天向附近居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