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机构职能

    

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咨询电话

  0571-89501559(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4:30-18:00;冬季:9:0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

  0571-89501567   

邮政编码

     310009

Email地址

     schbfj@163.com

网站地址

     http://www.hzsc.gov.cn/
  • 基本信息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机构全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 机构职能

    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局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咨询电话

    0571-89501559(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4:30-18:00;冬季:9:00-12:00、14:00-17:30)

  • 监督电话

    0571-89501567

  • 邮政编码

    310009

  • Email地址

    schbfj@163.com

  • 网站地址

    http://www.hzsc.gov.cn/

邵煜琦

刘洪

王勤

  • 科室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城执法大队

  • 科室职能

    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生态、水、大气、辐射、土壤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负责上级领导重要环境违法行为批示件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各级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问题的整改牵头工作。

    3.负责开展工业污染源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环境信访查处和应急管理。牵头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拟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与管理。承担平安创建、反恐、部门应急联动等工作。

    5.承担与本大队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6.完成分局及市执法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负责人

    王哲行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公开电话

    0571-89501585

  • 科室名称

    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

  • 科室职能

    1.牵头土壤污染防治。牵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管工作。承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治理具体工作。牵头落实土壤污染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处置)相关工作。牵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区土壤办日常工作。

    2.牵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进口废物申报初审等环境管理制度。

    3.承担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承担辐射环境监管、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负责人

    吴羽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公开电话

    0571-89501574

  • 科室名称

    自然生态科

  • 科室职能

    1.牵头区生态文明建设。牵头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牵头协调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改革。负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境实绩评价,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相关工作。牵头“美丽浙江”“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工作。承担生态专项资金拨付与监管工作。负责区生态办日常工作。

    2.牵头生态环境规划制定及审核。组织拟订和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牵头审核各类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3.承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牵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编制生态环境质量公报等。牵头负责水气环境质量监测以及自动站建设等工作。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负责人

    陈曦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公开电话

    0571-89501569

  • 科室名称

    水气环境科

  • 科室职能

    1.牵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牵头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牵头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气环境监测自动站运维相关工作。负责区大气办日常工作。

    2.牵头全区水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承担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企业及医疗机构水污染防治和近岸海域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单位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开展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牵头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水环境监测自动站运维相关工作。承担分局内部“五水共治”(河长制)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相关工作。

    3.牵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负责人

    钮乔春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公开电话

    0571-89501571

  • 科室名称

    行政许可科

  • 科室职能

    1.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工作。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指导各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承担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辐射安全许可(发放和初审)。

    2.牵头“三线一单”等战略环境评价编制、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指导协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防范化解。

    4.依据工作职责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5.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拟定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科室负责人

    谷丰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888号新达城大厦9楼909室

  • 公开电话

    0571-87654130

  • 科室名称

    综合法制科

  • 科室职能

    1.牵头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协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牵头开展环境普法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释和咨询工作。牵头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牵头重大行政决策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归口管理分局法律顾问。

    2.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组织召开听证会和案件集体审议会议。承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案卷建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3.牵头协调区级有关部门、街道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4.牵头污染排放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承担总量控制、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等工作。牵头重点排污单位的确定和发布工作。

    5.牵头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分局职责范围内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牵头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城市建设等工作。协调配合拥江发展、营商环境、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国内最清洁城市、质量强区等相关工作。

    6.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7.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8.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负责人

    厉金燕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公开电话

    0571-89501567

  • 科室名称

    办公室

  • 科室职能

    1.承担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分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综合会务、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制定分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局系统内部绩效考核和分局综合考评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承担组织人事工作。牵头分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3.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分局财务工作,组织拟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分局预决算、内部审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4.牵头环境宣教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牵头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协调新闻采访报道工作和舆情工作。

    5.牵头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分局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牵头大党建考核工作。承担党务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分局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牵头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分局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协助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6.牵头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牵头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网建设、城市大脑等工作。

    7.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信访等工作。

    8.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社会评价意见的分解及督办;

    14、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科室负责人

    吕淑萍

  • 科室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3楼

  • 公开电话

    0571-8950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