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上市监采罚送告〔2025〕10815号

杭州冠尊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8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撤销杭州冠尊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4日设立登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采冒告〔2025〕10815号)

联系人:李想、朱勤   联系电话:0571-85197802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采荷支路5号205室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采冒告〔2025〕1081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