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上政办函〔2024〕14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都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上政函〔202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2025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补助项目第一次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二、征集时间段:
1.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合同已履约完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2025年度上半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借款合同已履约完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三、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1)补助标准
对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按以专利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所质押专利的授权地址须在上城区辖区内)。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专利质押合同中含发明专利的最高补助30万元,专利质押合同中不含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的最高补助10万元,专利质押合同中仅含外观专利的最高补助5万元。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
对当年有新申请专利质押贷款的另又新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对商标质押贷款部分按以商标质押获得的实际贷款额给予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万元,且与专利质押贷款补助累计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补助总额以财政年度预算为限,应补助总金额超出预算的,所有企业补助金额按同比例下调。
(2)申报条件
企业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上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起始日不晚于借款合同起始日,质押合同与借款合同期限均不超过一年),获得的质押贷款分别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前已按期还本付息,借款合同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②该笔贷款不包含有不动产抵押担保;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完毕;④出质的自有专利权、商标权权属清晰(需为第一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地址须在上城区辖区内;⑤该笔贷款未在我局享受过贴息补助,也未享受过其他贴息补助政策。
(3)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②法人证书复印件;③出质的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④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⑤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附质押清单)、借款合同、贷款凭证、还款凭证、付息凭证。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申报事项说明
1.征集时限:本通知公布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前报送至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2.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逾期不提交的,后续将不再征集。
3.联系人:施佳 高雯 联系电话: 0571-89501634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