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上城区大资福庙前33号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因违法建筑与原建筑结构关联性大,拆除对房屋整体结构产生损坏,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杭州市市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杭政函〔2014〕13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拟对违法建筑面积共计179.79平方米予以没收处理。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对上述拟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单位: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南路82号
联系电话:0571-86853709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