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悠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AXK7C70;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原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2号楼1-3层(丁兰商务秘书托管0001197);法定代表人:王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7-10-20;营业期限至长期;经营范围:服务:新能源技术、生物科技、网络信息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多媒体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平面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数码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当事人已于2019年06月2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撤销杭州悠力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9日的变更登记。

因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本局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5〕第620-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5〕第620-1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5〕第620-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