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深圳翡记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MUYTU6N,于2025年3月25日实施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上人社监询字 【2025】252号)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查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现依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但因被告知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在杭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为同一地址)已搬离等原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履行告知程序,本机关予以公告告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后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告日期:2025年6月17日—6月30日
办案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叶钟洪 联系电话:0571-87976982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15号
邮编:310000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