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水平,根据《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省、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要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模范生,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全面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上城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执法、依法执业水平显著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体系较好形成。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提高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举,推动普法融入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实践、卫生健康治理全过程;坚持守正创新,突出数字化导向,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新形态。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全系统各单位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丁兰街道皋城村、小营街道小营巷社区等单位和基层组织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关怀。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载体,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机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公民意识、国家认同。深化“宪法宣传十进”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进医疗卫生人员心里。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围绕“清廉上城”“清廉医院”建设目标,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宣传效果。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共同富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上城区“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与全面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结合起来,部署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营造高端服务业中心、消费中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改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创业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宣传文物保护、非遗文化、公共文化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助力宋韵文化传承展示。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共创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六)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刻认识其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防控疫情,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强化国家和省、市新制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学习宣传,确保落实到位。

(七)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和通知意见,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规避行政管理风险。

三、提升重点对象法治素养

(一)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相关医疗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专题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专题法治培训、法律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作为普法重要抓手,建立典型案例内部公布制度,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三)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人员法治教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单位要加强单位人员法治教育,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廉洁行医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适应不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切实提高单位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从事科研工作人员的医学伦理、科研合作、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

(四)加强社会公众卫生健康法治教育。全系统要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疫情防控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在医疗服务、疾病防控过程中对服务对象加强相关法律提醒,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解读,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加大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特定人群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加强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一)加强全程化普法。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原则上应当对文件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把普法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针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以及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实效。把普法融入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对审查(核)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主动沟通,及时做好对文件起草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办理信访案件、行政调解过程中,切实作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二)加强数字化普法。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普法理念、内容、形式、载体的迭代升级。逐步适应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鼓励各单位创作个性化普法作品,加大普法内容供给,增强普法对象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

(三)加强社会化普法。巩固提升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普法力量,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健全激励机制,打造一批有卫生健康特色的社会普法品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单位内部发生案件及纠纷、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法制审核中发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普法,举一反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领域行业学(协)会自律的作用,推动其利用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论坛等场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创新全民普法途径和方法,充分调动服务对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民学法、全民守法。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广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结合上城卫生健康实际,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开展法治医院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完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纠纷的平台及机制。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防诈防骗意识。

六、实施步骤 

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年底)。启动实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对普法阶段的各项工作要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各单位进行自查,对各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迎接省、市、区检查验收组的总结验收。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支持本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经费。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大系统培训力度,5年内完成普法工作人员轮训。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促进各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利用各种新传媒,推动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三)强化评估检查。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鼓励开展普法工作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