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05月23日对杭州菁漾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杭上卫许撤销字〔2025〕第1号),决定内容:撤销杭州菁漾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取得的医疗机构(内资)许可(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的行政许可。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