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鑫餐饮有限公司、李邦强:
根据其他部门移送材料反映,你单位在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路50号存在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因本机关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你单位未能提供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机关视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李邦强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本案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文书无法通过其他送达方式送达你单位及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及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请你单位及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亦青
联系电话:0571-8685370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南路82号直属二中队
附件: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