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指导意见》(上人社〔2025〕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共有7家单位,计划招聘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12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5年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一)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2023年5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二)在职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且目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三)社会人员,指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各岗位具体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需求计划表》。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条件以《需求计划表》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杭州市昙花庵路209号(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学院景芳院区)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3)。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5.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请自行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携带报名材料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四)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相关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5月21日。

3.报考人员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四、考试

对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对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专栏进行公告。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公告和成绩均发布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专栏。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公告和成绩均发布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专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杭州上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用或解除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的岗位,区教育局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专栏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3.各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143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01676


附件1:2025年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所需相关格式样本.doc

附件4:专业目录.zip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