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5106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小营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95日,区委巡察组向小营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小营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28个,已经整改完成25个、正在整改3个。

一、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引发《小营街道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上小工委〔202446号)《小营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上小工委〔202444号)、《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设的规定》(上小工委〔202445号)

2.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小营街道政府采购和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上小办〔20249号)规范党工委会议议题梳理汇编流程,形成《小营街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议单》《小营街道主任专题会议议程单》街道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方案于2024830日召开党工委会议讨论,于202495日发文(上小工委〔202443号)。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日常学习。制定2024年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

2.落实工作要求。规范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记录,并将《关于做好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工作提醒》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提醒单传阅给各分管领导。

3.完善督查制度。向各社区发放《意识形态专题工作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社区党建责任制。

三、关于对老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服务的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明确收入归属。清点封闭区域可停车位数在招投标合同中明确乙方(物业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与招投标文件不符的如车位改造、费用变化等,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2.监管停车费收入聘请区属国企代为管理老大葵项目,明确超过合同约定的盈余部分归公司所有,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行,并进行专项审计。每季度由物业公司上报收支明细,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专监管。

3.配足物业服务人员。责令物业司按合同配足服务人员街道和社区不定期抽查,做好日常监管。中标单位每季度提供物业人员管理报告,保证实际服务人数不少于合同约定人数。

4.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小营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小办〔20248号)。重新移交给物业公司使用的梳理固定资产清单,并纳入街道日常管理每年开展专项排查

四、关于“对社区准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核算经营性收入。核算准物业项目所有经营性收入,对当期物业项目合同合规性和条款合理性加强审查,招标文件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2.监管准物业收费修订优化物业费等管理服务收费事项的审核流程,落实社区相关科室两道审查流程每季度上报收支明细,由社区经办人核查社区主要负责人确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专人复核。

3.追缴多支付款项。追回准物业项目超中标价签订合同款项,超过部分用于抵扣准物业服务考核费。

4.完善房产管理制度。追缴缺少决策就供准物业中标单位免费使用的房屋租金。制定完善《小营街道房产管理办法》(上小办〔20246号),严格把关国有房产的出租使用事项制定完善《小营街道政府采购和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上小办〔20249号)统一招投标不设排他性、倾向性条款。

5.强化培训学习。组织与资源交易有关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学习《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上公管办〔20241号)文件、《关于加强上城区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上公管办〔20232号)和《杭州市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上政办函〔202215 号)。制定完善《小营街道政府采购和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上小办〔20249号),重申并强调不得采用“招二续一”的不合规方式。

6.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招投标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统一招投标中招标文件不设“排他性、倾向性”条款。

五、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集中学习。组织条线工作人员学习《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上政办函〔20112号)《小营街道建设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对在建项目进行自查严格遵守程序要求。

2.加强提醒督促。分管领导对条线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工程项目程序性执行到位。                                       

六、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采购制度。制定完善《小营街道政府采购和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上小办〔20249号)。

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条线工作人员学习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杭州市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小营街道建设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提升采购规范性

3.强化审查机制。加强招投标文件编制审查流程,严格落实“经办人-科长-分管领导”三道审查流程,加大与区审管办、区审计局等招投标领域专家的咨询沟通力度。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小营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上小工委〔202447号),增加相关印章管理条目修订《小营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内容简表》

2.加强培训学习。组织条线工作人员学习《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工会预(决)算编制和审批办法》《小营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办法》

3.强化提醒督促。分管领导对财务室及条线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强对社区报账事项的监督检查,规范报销流程,检查报销附件完整性

八、关于对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督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社区议事决策机制。指导12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完成《社区党委议事规则》的制定梳理各项会议记录,发放《居(村)委会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社区党委会议、居委会会议、社工会议、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会议均使用单独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2.压实社区党委主体责任组织社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知应会内容学习。指导社区重新排查2024年岗位廉政风险清单,梳理党委会议记录、居委会会议记录、社工会议记录、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等各类会议记录

3.规范社区组织生活会召集社区开展线上党务培训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培训,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强化业务能力。开展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督促指导社区完成整改。

九、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够全面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小营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上小工委202444号)、《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设的规定》(上小工委202445号)、《小营街道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上小工委202446号)等制度规则。针对项目招投标领域更新四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清单,新增防控措施开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检查,形成监管闭环

下一步,街道将从两方面发力,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迈向纵深,巩固拓展既有成果。一方面,筑牢回头看防线,稳固长效机制适时启动整改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抽调业务骨干与纪检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小组,以整改台账为蓝本,聚焦财务规范、审批流程、工程合同签订等核心整改问题,展开全面细致复查。另一方面,深挖整改效能,赋能高质量发展对内,梳理巡察整改典型成功案例,将创新整改思路、实用操作方法在街道内部广而告之,激发全员借鉴应用、提升工作质效的热情。对外,借助外部监督慧眼洞察不足,积极拓宽社会监督路径,广泛收集各界意见,实现从问题整改提质增效的蜕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9501960;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98;电子邮箱:7928128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