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区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民政部工作安排,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开始实施,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年,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报年检工作发生以下变化:
1.报送对象和报送平台:慈善组织以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统一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平台,https://cszg.mca.gov.cn,)进行填报。
2.报送时间:按照民政部的工作要求,请各组织务必在2025年3月31日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慈善中国”。
3.填报内容:“慈善中国”平台上填报的内容与往年填报系统相比,增加了涉外捐赠等与境外合作的相关内容。此外,按照民政部要求,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都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年报年检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请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加强对年检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要求,如实认真及时做好上报工作。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慈善组织(基金会)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局。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 系 人:盛赛
联系电话:89500796
附件:1.区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pdf
2.操作手册.pdf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