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城区审计局对全区2022年至2023年绿化项目建设和管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聚焦绿化项目建设和绿地管养,涉及被审计单位8家。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责任单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促进建管并重,全力打造“高质量、高水平、高颜值”的城区绿化景观环境。但在绿化建设、绿地养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苗木迁移未经审批。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关于“确需迁移树木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作出决定”的规定。
(二)部分项目未办理绿化工程相关审批手续。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绿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城市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三)个别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违反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关于“招标人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四)部分绿化改造合同中未约定施工养护期。违反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的规定。
(五)个别EPC项目未开展施工图设计。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加强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的规定。
(六)部分项目未办理园林绿化资产移交手续。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关于“建设单位与管理维护责任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移交管理维护职责的同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规定移交相关会计档案”的规定。
(七)少数道路沿线绿地养护质量欠佳。违反了《绿化养护管理合同》关于“绿地内各类地被植物覆盖完好……草坪随时修剪”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调查结束后,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绿化建设管理能力;二是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被审计单位从完善内控制度、开展举一反三和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落实整改要求,各项整改工作序时推进。区审计局将持续做好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