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对9家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公共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53个2023年完成结算审核的公共投资项目,合同价合计55511.28万元,结算送审价合计55655.95万元,结算审定价合计51486.07万元,平均核减率7.49%。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按照价款结算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对公共投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了管理并推进价款结算。本次调查也发现,上述单位在政策方针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质量、造价咨询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进度款约定支付比例低于文件要求。少数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低于已完工价款的80%。违反《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关于“五、…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80%”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关于“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约定施工合同内容。有的项目合同未约定施工工期、未约定结算口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建设工期、…拨款和结算、…等条款。”的规定。

(三)未出台或更新工程管理制度。部分单位未出台工程管理制度。部分单位制度到期或与上位法冲突或不符合实际未更新。违反《关于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的意见》关于“二、(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各项制度…”的规定。

(四)结算审核质量方面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工程量结算多计、结算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违反《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和相关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要求。

(五)未根据质量评价导则要求出具造价咨询成果。部分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咨询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违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关于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审计调查结束后,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加强学习、完善内控,强化意识、提升能力,择优合作、加强监督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尚在整改期内,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拟通过加强学习,修订合同模板、内控制度,对咨询机构进行处理等方式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