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消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抽查要求,结合大队实际制定2025年度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规定,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等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双随机”抽查方式。依托浙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大队在列管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作为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依法定程序开展检查。
(二)“双随机”抽查实施。大队每月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每月3日前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本月度抽查任务。月度抽查任务对象包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检查时限为一个月。
(三)抽查结果信息公开。检查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对执法监管平台中的检查结果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依法依规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