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
现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1、上门接待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29号104办公室;
2、上门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
3、邮寄,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29号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指挥中心,邮编:310016;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新大楼西楼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10016。
4、电话,号码:0571-12315(网购维权),0571-12345(非网购维权);
5、互联网: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支付宝内设小程序,请搜索“消费宝”;支付宝小程序,请搜索“12315”;手机APP“浙里办”请搜索“投诉”;手机APP“浙里办”请点击“互动”页面中的“民呼我为”界面;微信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
为保障准确、及时地接收投诉举报信息,向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的,请按本公告明确的上述渠道依法反映;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渠道。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