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发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城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城发集团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议和整改要求上来,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区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详细梳理财务账面项目与工程业务项目,梳理征迁预付资金,按区块分步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排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交流研讨、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切实推进理论中心组“一月一学习”机制落实。

3.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建立网络舆情应急管理机制,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切实做好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和监督处置工作;落实集团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机制,积极宣传正能量,讲好城发故事。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以两个“一以贯之”为指导,通过召开党委会、重点工作例会等,将党建工作标准要求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充分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前置决策”等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和议事决策制度,将城市建设、项目开发、资产运营、投融资管理等主营业务列入党委前置研究议事范围,切实将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和集团治理结构各环节。

3.建立在建项目临时党支部,联合四季青街道党工委、三堡社区党委签订党建联建协议,启动“幸福共享圈”,构建开放共享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三、关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组织架构,补充调整“三会一层”人员,理清管理权责,修改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按照要求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办会会议,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2.推进子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营,规范设立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照要求有效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职能。

四、关于“建设项目立项阶段估算超标,估算调整程序未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20个需要调整估算的项目,梳理书面情况说明,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区发改经信局批准同意。

2.组织学习《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控制标准(修订)》,在立项可研文本编制时,严格按照文件标准进行编制,完成报告初稿后召开内部审查会议确定最终估算投资总额,严控项目估算投资。

五、关于“内审程序漏项,招标控制价失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学习公司交易管理办法、内控内审制度等文件,不断提升招标领域重点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规范意识。

2.对问题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约谈该项目原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经过多轮协商谈判,签订补充协议,并将原咨询单位列入黑名单。

3.举一反三,就招标控制价偏高的问题,对其他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

六、关于“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集团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招标程序,切实加强对项目招投标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2.规范执行内部审查机制,明确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上会决策前,须经集团法务审查。

3.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标与监督工作职责,不定期开展检查。

七、关于“分包项目招标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员工业务能力水平。

2.排查目前在建EPC项目,强化对分包项目招标过程监督,要求总包单位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专业分包,并督促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八、关于“招投标文件条件设置不合理,影响招投标公平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区委巡察发现的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以特定行政区域或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同时加强内部审查,经集团法务审查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确保招标文件合法性。

2.推行施工总承包,将房建、市政的绿化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的发包范围内,不再单独发包。

九、关于“招标人利益受损未依法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前期物业项目中标企业无理由放弃的情况,向市物业协会发函报告。

2.完善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信息传递渠道和责任,若发生弃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要求,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处置。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集团纪委与财务、审计、法律顾问等内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监督合力。

2.开展国有房产管理、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3.建立廉政谈话工作机制,确保谈话全覆盖,并完善日常谈话和提醒谈话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台账。

十一、关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省市区委组织部最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要求,严格把关党课选题和内容,并及时上传至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及西湖先锋系统。

2.认真贯彻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开展情况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3.通过集体谈话、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元化形式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工作。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员工招聘制度,对接猎头公司向社会招引与集团多元化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开展应届生招聘沟通,并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等,引进计算机专业及有贸易工作经验的人才。

2.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模式,排定月度培训计划,做好专业培训,并制定薪火传递计划,通过“导师带徒”、“老带新”的培养模式,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水平。

3.严谨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最新干部提拔文件要求做好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十三、关于“集团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车辆管理办法》,按照“一车一油卡”要求,规范日常用车、车辆管理和车辆加油等工作。

2.完成2023年集团无文号联席纪要的梳理及文件编号工作,同时加强文号管理,参照集团公司发文管理工作要求,会议纪要发文后统一归集团办公室存档。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集团党委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9776211;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37号中豪江河时代10楼1016室。



中共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