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经目录征集、集体讨论审议等程序,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度无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