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含下属城市管理综合发展中心、市政所、南星环卫所、湖滨环卫所、望江环卫所、小营环卫所、汽车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善中心、配水防汛中心)逾期无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张小红,联系电话:86550310。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