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结果如下,继续有效的1件,暂时保留及时予以修改的0件,宣布失效的0件,予以废止的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doc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