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上城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推动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上城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4.《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5.《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6.《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8.《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职责分工、民主协商、项目表决、项目公示、异议调解、项目申请、项目审批、施工监管、项目验收、资料归档、资金补助审核、长效管理、保障措施及附则十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加梯业主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规范基本流程

准备阶段:民主协商、项目表决、项目公示、异议调解。

项目申请:规范申请联合审查材料。

 项目审批:联合审查、其他审批事项。

项目实施:牵头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装监督。

项目验收:加装电梯项目完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资料存档: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将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三)明确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补助条件和申流程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明确加装电梯管理模式,多元化筹集管理资金及探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强化施工保障、加强宣传培训、纳入绩效考核、严格督查问责。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工作。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虞烈波
联系方式:0571-8600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