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杭(上)征[2021]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中宸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笕桥单元 JG0607-R21-01 地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拟征收杭州市上城区横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杭州市上城区横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640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笕桥单元 JG0607-G1/U15-12 地块公园绿地,西至笕桥单元 JG0607-G2-26 地块防护绿地,南至规划支路六、笕桥单元 JG0607-R22-05 地块幼儿园,北至笕桥单元 JG0607-G1/U15-12 地块公园绿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抄送: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MX-M3608N_20230706_134935_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