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3〕3号)精神以及杭州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上城区居民企业;
2.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申请。
02 申报流程
1.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评审,本次为第二批申报。申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企业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2.请第二批申报企业于6月30日前在省网提交申请与企业自评表,其余材料可在7月31日之前提交。
3.请申报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在6月20日前填写申报信息,相关信息将作为区税务局审核名单分配,高企培训会及预评审安排依据。
03 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2.新申请认定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不得全部为2023年当年获得;重新认定企业须拥有2023年以前(不含2023年)的有效期内知识产权,且与申报的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有关联。知识产权证书需提供正反面完整文本;
3.2023年新认定及重新认定企业应首先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鼓励同时申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04 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章梦迪:89500605
李 娜:89500603
高企申报钉钉群
(入群请备注企业名称+姓名)
1群:18730023706
2群:16800044686
(请在1群满后添加2群,无需重复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