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的有关规定,上城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度无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



区发改经信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