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主体:张伟。身份证号码:341222********6053。

       2021年7月3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市上城区景芳路与顺福路交叉口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被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杭上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51号)。2023年5月24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56560328。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