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单位编外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岗位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
1 | 傅淑青 | 女 | 文学(戏剧)岗位 | 本科 | 文学学士 | 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公示期至2023年3月14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3、咨询、反映电话:0571-87803532
杭州市上城区文化馆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