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浙发改公管〔2020〕368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杭州市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的通知》(上政办函〔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公布《2023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入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列入《目录》且未达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的,以及未列入《目录》但按规定可不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按照《杭州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组织实施。

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力度,对进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综合协调。

三、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按照《目录》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要根据国家、省、市、区要求,研究制定项目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的管理规则,明确交易的进场金额、必要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制度。发现应进未进的交易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根据有关规定,分析梳理所监管行业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结合平台实际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安排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

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数字化招投标平台建设和应用,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五、按照《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杭国资产〔201715号)文件相关精神,8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由区财政局指导,按综合其他类项目类别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按照《关于转发《杭州市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财〔2020125)文件相关精神,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租。

六、上城区执行省财政厅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分散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限额标准为50万元。

七、鼓励采购单位把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且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工程类)

2.2023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产权类)

3.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版)

 

 

 

杭州市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 210


附件1

2023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建设工程类)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监管部门

备注

A

工程


区住建局

采用招标形式的政府、国有投资公司、集体经济(经合社股民代表集体表决进场招标项目)投资建设项目适用

A01

建筑工程

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含)以上



A0101

建筑(构筑物)工程




A0102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A0103

钢结构工程




A0104

消防设施工程




A0105

电梯安装工程




A0106

电子与建筑智能化

工程




A0107

古建筑(含古建筑修缮)工程




A0108

建筑幕墙工程




A0109

环保工程




A0110

特种工程(含结构补强)




A0111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含)以上



A02

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含)以上



A0201

城市道路工程




A0202

桥梁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监管部门

备注

A0203

隧道工程




A0204

给水工程




A0205

污水处理工程




A0206

泵站工程




A0207

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A0208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A0209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A0210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含)以上



A03

机电工程

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含)以上


含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4

工程总承包

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含)以上



A05

建设工程相关服务

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含)以上



A0501

建设工程监理




A0502

建设工程设计




A0503

建设工程勘察




A0504

全过程工程咨询




A0505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代建项目招投标环节由区住建局负责监管

绿化项目按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2023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产权类)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监管部门

备注

B

产权




B01

国有产权




B010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


区财政局


B010101

使用权、租赁权出




B010102

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出让




B010103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出

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农贸市场、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新建规划配套农贸市场

 

联合区商务局

 


B010104

其他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含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出让



原则上进上级平台交易

B0102

国企国有产权


一级国企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


B010201

使用权、租赁权出

单项合同租金底价在30万元(含)以上



B010202

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出让




B010203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

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农贸市场、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新建规划配套农贸市场

 

联合区商务局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监管部门

备注

B010204

其他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含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出让



原则上进上级平台交易

B02

集体产权




B0201

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村、撤村建居社区)集体产权


区发改经信局


B020101

使用权、租赁权出

400平方米(含)以上


含标准厂房、经营用房、办公楼、仓库、其他类

B020102

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出让




B020103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转让

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农贸市场、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新建规划配套农贸市场

 

联合区商务局


B020104

其他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含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出让



原则上进上级平台交易

 

注:1.房产租赁权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是指取得区政府简复同意设立的项目

 

 

 

 

 

 

 

附件3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2023 年版)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编码

备注

A   货物

1

务器

A02010104


2

式计算机

A02010105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4

印机

A02020100


5

影仪

A02020200


6

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7

控一体机

A02020800


 

 

8

 

印机

 

 

A02021000

限于品目为A02021001、    A02021002、A02021003、    AA02021004、02021006 的打印

9

LED 显示屏

A02021103


10

晶显示器

A02021104


11

描仪

A02021118


12

纸机

A02021301


13

用车

A02030500


14

A02051227


15

间断电源 (UPS)

A02061504


16

调机

A02061804


17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00


 

 

18

 

书籍课本

 

 

A04010101

 

限于义务教科书,包括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省级地方课程和配套作业本。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序号

编码

备注

 

19

 

具用具

 

A05000000

于品目为 A05010200 、 A05010300 、 A05010400 、 A05010500 的办公家具。

20

印纸

A05040101


 

21

 

人用疫苗

 

A07025900

于其他免疫规划疫苗、非免规划疫苗。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22

础软件

A08060301


23

用软件

A08060303

于信息安全软件。

C   

24

培训服务

C02060000

于省内培训。

25

计算服务

C16040000

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26

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27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于公车保险服务。

28

产评估服务

C20020700


29

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C20030800


30

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31

般会议服务

C22010200


32

计服务

C23020000


33

计服务

C23030000


34

刷服务

C23090100


35

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23110300

于公车租赁服务。

36

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37

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于公车加油服务。

注:①以上品目和编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 年印发) 执行。②以上品目中,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③高校、科研机构采购科研仪器设备不适用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具体按《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 号 ) 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是否为全省联动采购项目由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决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人基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可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省级和设区市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或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报省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设区市主管部门报送备案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杭州市本级 (不含市辖区) 及宁波市本级 (不含市辖区) 100 万元,市级 (杭州市本级、宁波市本级除外) 50 万元,县级 30 万元。

工程类项目:省级、杭州市本级 (不含市辖区) 及宁波市本级 (不含市辖区) 100 万元,市级 (杭州市本级、宁波市本级除外 ) 80 万元,县级 60 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全省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市、县(市、区 )三级均为 400 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一)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应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其中:依法采用招标方式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二)各级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预算管理级次所限,自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三)鼓励采购人将采购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四)中央驻浙预算单位使用中央或地方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规定。

(五)除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可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采购。

(六)《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3年版)》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目录及标准不一致的,以本目录及标准为准

 

此页无正文。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领导惠海涛、黄利文、何亦星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 210日印发

《关于公布2023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