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23年8月31日以前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3件,宣布失效的2件,予以废止的2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6日后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宣布失效的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废止的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清理建议

文件类型

责任科室

1

上城区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上发改经信〔2023〕5号)

继续有效

政府部门文件

工信科

2

上城区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发改经信〔2023〕18号

继续有效

政府部门文件

工信科

3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上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二十条》文件的通知(上发改经信〔2023〕13号)

继续有效

政府部门文件

为企服务中心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清理建议

文件类型

责任科室

1

《关于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江发改〔2017〕149号)

宣布失效

政府部门文件

为企服务中心

2

江干区关于印发1+5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江发改经信[2020]150号)

宣布失效

政府部门文件

为企服务中心


附件3:

废止的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清理建议

文件类型

责任科室

1

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的通知(上发改经信〔2015〕55号)

予以废止

政府部门文件

综合改革科

2

上城区省服务业强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发改经信〔2019〕5号)

予以废止

政府部门文件

服务业科

关于公布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关于公布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