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暨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畅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杭消安委〔2022〕22号)、区消安委《关于印发《上城区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消安委〔2022〕9号)、《关于深入开展上城区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上消安委办〔2022〕67号)等要求,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消除生命通道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生命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 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含登高作业场地)、疏散通道的消防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老旧小区、回迁安置房等。
四、整治内容
(一) 整治生命通道管理责任不落实;
(二) 整治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标识不规范;
(三) 整治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占用消防车道;
(四) 整治消防车道被建(构)筑物、铁桩、石墩、水泥 墩、栅栏门等固定障碍物占用或者被绿化覆盖;
(五) 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含楼道、门厅),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六)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其前室私自加装固定的鞋柜或其他收纳柜;
(七)对疏散通道违规装修;
(八)圈占、遮挡或影响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九)因疫情防控需要锁闭安全出口的,核查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十)外窗安装防盗窗(未开口)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
(十一)超高层住宅避难层是否被违规占用。
(十二)其他影响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的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19日前)。街道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经合社按照街道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动员业委会、物业、志愿者等力量,形成全社会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的氛围,营造舆论声势。
(二) 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2月 28日)。针对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标识不规范的,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针对消防车道覆绿的,逐一督 促制定整改计划和“一点一方案”,细化明确日常管理和应急处 置措施;针对疏散通道乱堆物、乱停车的,集中组织开展楼道清理。其中年底前,督促指导至少1个生命通道覆 绿的高层建筑单位(小区)进场施工,并在次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 全面攻坚阶段(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 日)。根据各单位(小区)整治工作的难易程度,将车道覆绿单位(小区)分类分批督促整改。期间街道要牵头逐一对消防车 道覆绿整改方案进行核查,查阅竣工图纸确认方案的可行性, 住建、消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整改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 家,销案一家。针对疏散通道堆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问题突出的单位(小区),要列为街道重点整治对象,加强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集中查处一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
(四) 检查考核阶段(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参照区消安委办集中整治验收考核办法,对各社区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量化,并列入双百分考核,对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通报处理。整治期间,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将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查进度、查成效、 查任务落实,并通报整治情况。
(五) 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要结合单位实际,指导物业管理单位针对动态隐患制定一套处置流程,做到早发现快纠治;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积极配合街道从源头管理、日常监管、违法查处等方面依法履职,共同做好常态化管理。
五、整治措施
(一) 发布整治通告。各社区要在居民住宅区等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告知占用、堵塞、封闭生命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 明确管理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二) 施划标志标线。要在消防车道出入路口、 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2022年12月31日前,所有高层建筑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
(三) 组织全面查改。要加大针对生命通道隐患的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查改消防车道违法停放车辆、设置建(构)筑物、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固定 障碍物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对难以整改或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服务范围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自查自改工作;高层建筑查改情况及时录入“高层建筑排查小程序”。
(四) 落实边改边查。各街道在开展整治减少隐患存量的同时,要落实常态化排查监控风险增量;每季对所有高层建筑 开展一轮系统排摸,针对新发现的生命通道问题,及时登记造册,并抓好工作落实,做到边整治边排摸边登记变更新;同时加强重点时段的针对性巡查,及时消除违规充电等动态消防隐患,最大限度减低火灾风险。
(五) 凝聚整治合力。每周开展1次生命通道整治集中检查行动,重点检查2000年以前的高层住宅小区。 牵头公安、交警、住建、城管、消防开展执法行动,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
(六)加强消防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形成生命通道整治浓厚氛 围,凝聚起全社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封 闭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 自觉规范停放各类车辆,杜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切实抓好生命通道整治工作,确保抓出成效。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按照“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 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 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追责,压实责任。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下发督办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因生命通道堵塞延误消 防救援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影响扩大的,将移交纪工委予以通报约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附件:1.笕桥街道高层建筑生命通道覆绿花名册
2.生命通道划线标识要求
3.笕桥街道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表
笕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笕桥街道高层建筑生命通道覆绿花名册
序号 | 街道 | 高层建筑单位(小区) | 是否制定并通过 整改方案 | 是否施工进场 | 整改批次 |
1 | 笕桥 | 金色黎明二期 | 否 | 否 | 第三批 |
2 | 笕桥 | 金色黎明一期 | 否 | 否 | 第三批 |
3 | 笕桥 | 金色黎明三期 | 否 | 否 | 第三批 |
4 | 笕桥 | 明桂南苑 | 否 | 否 | 第二批 |
5 | 笕桥 | 明桂苑 | 否 | 否 | 第三批 |
6 | 笕桥 | 明桂北苑 | 否 | 否 | 第二批 |
7 | 笕桥 | 天阳尚城国际东区 | 否 | 否 | 第四批 |
8 | 笕桥 | 曙光之城 | 否 | 否 | 第四批 |
9 | 笕桥 | 天城府 | 否 | 否 | 第一批 |
10 | 笕桥 | 玖樟公寓 | 否 | 否 | 第二批 |
11 | 笕桥 | 万科•草庄(西南2门) | 否 | 否 | 第四批 |
注:第一批整改期限为2023年2月底,第二批为2023年8月底,第三批为2024年2 月底,第四批为2024年8月底。
附件2
生命通道划线标识要求
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 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要求,在消防车通道路侧路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路缘石的道路应 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 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 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 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黄色方框线长宽不小于2mx1.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标识间隔距离,可结合小区消防车道实际情况设置,但 应保持视觉连续,无视觉盲区。(示例见图一)。在单位或者居 民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 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 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 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禁停标 线长宽不小于2mx1.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 应 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示例见图二);同时在消防 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示例见图三),警示标牌长宽不 小于1mx0.6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5:3 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底边离地高度不低于2.0m,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图一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消防车通道标识示例
图二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图三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附件3
笕桥街道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指标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工作部署 | 制定街道级整治方案及工作部署 | 2022.12.20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 | 制定各社区整治方案及工作部署 | 2022.12.25 | 各社区 | |
3 | 摸底调查 | 各小区生命通道划线标志情况复查 | 2022.12.31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4 | 高层建筑绿化占用消防通道、登高场地摸底检查 | 2022.12.31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
5 | 消防车实地检验各小区消防通道通过性情况 | 2023.1.31 | 消防大队(笕桥站、七堡站、闸弄口站、艮山站) | |
6 | 宣传引导 | 发布整治公告,在各小区主要出入口张贴,在小区电子大屏上播放 | 2022.12.31 张贴播放至2023.3.31日后 | 应急消防管理站 各社区 |
7 | 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 | 持续开展 | 各社区(经合社) | |
8 | 每个住宅区每栋楼张贴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张贴“三清三关”、“火灾100秒”海报 | 持续开展 | 各社区(经合社) | |
9 | 开展“敲门守护”行动,重点向老年人宣教“三清三关”,提醒及时清理家庭和楼道堆放的杂物,宣传安全用火用电消防常识 | 持续开展 | 各社区(经合社) | |
10 | 整治推进 | 集体约谈开发商、物业关于高层建筑绿化占用消防通道、登高场地的问题 | 2022.12.31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11 | 指导开发商制定整改方案和施工方案 | 2023.3.31 | 消防大队 涉及社区 | |
12 | 天城府小区消防通道、登高面施工整改 | 2023.2.28 | 信访办、应急消防管理站、 消防大队、枸桔弄社区 | |
13 | 其他10个小区消防通道、登高面施工整改 | 2024.8.31 | 信访办、应急消防管理站、消防大队、涉及社区 | |
14 | 每月开展楼道集中清理行动 | 持续开展 | 公管办、各社区、小区物业 | |
15 | 每周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性督查检查一次,重点开展生命通 道整治集中检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抄告社区、物业督办 | 持续开展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
16 | 每月按时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小程序自查任务 | 持续开展 | 各小区物业 | |
17 | 每季度按时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小程序网格员排查任务 | 持续开展 | 各社区 | |
18 | 将基层消防安全纳入“大综合 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年底前完成街道层面委托执法全覆盖,每月消防执法不少于5起 | 持续开展 | 综合行政执法队 消防大队 | |
19 | 建章立制 | 指导建立小区自治条约,自治内容包含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得堆积杂物,不得私自加装固定的鞋柜或其他收纳柜;日常做到防火门常闭 | 2023.6.30 | 物业办 文明办 各社区 |
20 | 物业在小区车行入口处设置标识标牌或平图示意图明确各楼幢位置,增配移车器。 | 2023.3.31 | 物业办 各社区 | |
21 | 物业在小区岗亭处按需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灭火器4具,室外消火栓把手1个,水带2盘,水枪1把) | 2023.3.31 | 物业办 各社区 | |
22 | 预案演练 | 物业完善火灾快响应机制,制定完善火灾处置,预案重点完善突发火灾时各岗位的职责。完善日常消防通道管理措施,登记出入小区车辆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突发情况时能联系到车主。 | 2023.3.31 | 物业办 各社区 |
23 | 每个小区物业组织开展生命通道畅通演练,制定演练方案,组织一场演练。重点演练火灾发生后,快速移开移动花坛、石墩、驾离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登高场地开放。 | 2023.3.31前组织一次 每年组织两次 | 物业办 各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