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行政奖励的通知》,经研究,拟为南星街道食安办申报集体嘉奖,现予公示。

如有问题请于2023116日前向南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南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084253



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