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行政奖励的通知》,经研究,拟为南星街道食安办申报集体嘉奖,现予公示。
如有问题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向南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南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084253
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9日
索引号
002494120/2023-13622
发布机构
南星街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9
行政奖励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1-09 15:28
浏览次数:
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行政奖励的通知》,经研究,拟为南星街道食安办申报集体嘉奖,现予公示。
如有问题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向南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南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084253
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