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竹芸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主体变更登记(备案)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对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的2018年4月19日变更登记(备案)。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小冒告〔2022〕3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小营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148号)领取《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撤 销 冒 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小冒告〔2022〕30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148号   

联 系 人:娄平平 、王国庆       联系电话:0571-87070859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撤 销 冒 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小冒告〔2022〕3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