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制定发布《上城区司法局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1条,其中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条(公告公示3条),微信480条,抖音1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答复完毕1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抖音号等平台及时公开,为公众“一站式”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供了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配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法定时间与流程及时、规范地落实政务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广度和深度不足、时效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公开质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提升规范化水平。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公众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提供政务信息,提高公开实效性。优化公开渠道,加强线上线下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切实回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希望。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立足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等职能,通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交流学习,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协同办理能力,提升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水平,确保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合法性。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依申请公开情况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强化制度引领,坚持责任到人,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人员力量,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推进。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