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和管理,完善我区社会急救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公共场所AED 配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新增AED数量190台,到2022年,全区AED配置总数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40台的目标;到2025年,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60台的目标。全区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依托杭州市公共场所AED信化管理平台,实现全区AED信息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确保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将AED配置管理纳入区域急救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全区AED配置和管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全区统筹和部门联动,各街道加强属地AED的配置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和文广旅体、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AED配置管理工作。

(三)坚持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区公共场所分类、面积、人流量等因素,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优先配置人流量大、猝死发生率高的公共场所,逐步提高各类公共场所配置AED数量和覆盖率。

(四)坚持统一管理。全区公共场所AED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指示标识样式、统一设置规范、统一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使用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AED数量。以现有公共场所AED数量为基础,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规定,逐步提高六大类公共场所和执法执勤车辆AED配置数量,至2022年全区新增配置AED数量不少于190台(具体新增配置见附件)。

(二)统一AED设置规范。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全区AED指示标识样式和配置规范,缩短获取时间,以进一步提升AED的使用率和救治成功率。

(三)明确AED配置职责。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日常管理规范等。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街道,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场所分类,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单位及街道直管公共场所的AED配置管理工作。每台AED 设置场所至少5人取得救护员证书;每台AED设置场所现场工作人员至少有2人会使用 AED。每台AED配置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AED正常使用。

区红十字会负责接受社会向公共场所捐赠的AED,并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配置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街道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AED配置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强化多部门协作联动,细化规划内容,着力推进公共场所AED配置。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对配置和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加强财政保障。区政府加强AED配置管理的资金保障,按照谁配置谁承担的原则,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街道按规定配置的设备及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保养等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各部门、单位及街道要加强资金监管,设备配置和维护保养经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鼓励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

(三)强化人员培训。区红十字会按照每台AED培训10人的标准进行AED使用、维护、管理及急救知识培训,取得红十字会或卫健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每两年参加复训,确保AED使用管理人员力量。

(四)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AED公益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加快推进实施进度。

附件:2022年上城区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数量表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上城区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数量表

配置单位

2022年新配置AED数量(台)

区教育局

60

区民政局

23

区文广旅体局

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湖滨街道

12

清波街道

1

小营街道

15

望江街道

15

南星街道

7

紫阳街道

2

凯旋街道

10

采荷街道

10

四季青街道

4

笕桥街道

2

彭埠街道

15

丁兰街道

6

合计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