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助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杭科高〔2020〕7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上城区的企业法人,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之间,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账,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市认定类--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模块填写《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将附件电子版填写完整后发送至2448014732@qq.com,邮件主题:企业全称;《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A4双面打印成册,于6月10日前报送至上城区科技局(望潮路77号东楼11楼1108)。

三、其他事项

1.为有序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根据当年市财政预算,“雏鹰企业”认定数量为800家左右。

2.本次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择优认定,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如实进行网络数据填报。

3.为避免在申报截止日由于企业同时申报而造成系统无法提交材料的情况,请各申报企业早做准备,尽量提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上城区科技局:87099631

市科技局高新处:  85255625   85255627

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87062201   87010696

(二)网络技术咨询

87054113

附件: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上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