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市财政决算审核批复并经同级审计的上城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57348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 574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5%,同比增长6.16%。决算收入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34718.2 万元,完成预算的84.68%,同比下降9.42%;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265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3%;

3、营业税收入2616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同比下降5.01%;

4、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915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0%,同比增长6.02%;

5、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584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21.76%,同比增长23.02%;

6、城建税收入310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5%,同比增长13.10%;

7、房产税收入3157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8%,同比增长13.46%;

8、其他税收收入23064.3万元,完成预算的80.64%,同比下降13.55%;

9、非税收入157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47%,同比增长39.44%。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为1800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8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1.69%。决算支出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6%,同比增长5.28%;

2、公共安全支出183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6%,同比增长9.35%;

3、教育支出4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同比增长7.48%;

4、科学技术支出89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4%,同比增长7.1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5%,同比增长6.1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同比增长0.71%;

7、医疗卫生支出104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同比增长4.41%;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1%,同比下降11.54%;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7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8%,同比增长46.45%;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4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05%,同比下降2.91%;

11、其他支出3441.2万元,完成预算的76.28%,同比下降50.29%。

12、预备费支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69%。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3年本级可用财力为186964.4万元,加上历年财政结余23352.2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 17968.5万元、教育费附加专项结余5383.7万元),合计可用财力为210316.6万元。2013年全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80000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00万元,年末财政结余为9316.6万元(其中财政净结余4349.5万元、教育费附加专项结余496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73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52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44%,同比增长44.50%。决算收入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75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5%,同比增长13.20%;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9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7.49%,同比增长25.12%;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9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6%,同比增长11.05%;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万元,完成预算的0.37%,同比下降99.63%; (入库方式从分别入市、区库调整为2013年收入统一入市库,财力另行结算。)

5、彩票公益金收入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2%,同比增长18.74%;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052.4万元,完成预算的801.41%,同比增长410.45%。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832.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4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92%,同比增长4.03%。决算支出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同比下降8.33%;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0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8%,同比增长3.53%;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4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63%,同比下降5.87%;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彩票事务支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2.86%;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86.28%。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加上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以及省市补助及上解收支相抵后,年末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22513.1万元,其中省市基金补助结余21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00万元,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35.3万元,为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上缴的2011年和2012年净利润,完成预算的147.06%。决算收入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500万元,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0万元,用于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投资的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支出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结余235.3万元。

以上决算报告已接受同级审计,根据《预算法》规定,现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57105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28%,同比增长3.1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4109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03%,同比下降2.57%,地方财政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18521.7 万元,完成预算的49.52%,同比增长7.48%;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17007.3万元,完成预算的58.65%,同比增长27.74%;

3、营业税收入125245.4万元,完成预算的45.21%,同比下降22.67%;

4、企业所得税收入(40%部分)77886万元,完成预算的80.29%,同比增长25.72%;

5、个人所得税收入(40%部分)37483万元,完成预算的59.50%,同比下降2.59%;

6、城建税收入16000.6万元,完成预算的48.49%,同比下降8.97%;

7、房产税收入22629.6万元,完成预算的66.56%,同比增长40.12%;

8、其他税收收入19634.7万元,完成预算的79.17%,同比增长44.63%;

9、非税收入6683.5万元,完成预算的49.22%,同比下降32.20%。

上半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907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55%,比上年同期增长7.37%,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0.8万元,完成预算的53.25%,同比增长12.72%;

2、公共安全支出9516万元,完成预算的54.43%,同比下降0.15%;

3、教育支出22176.9万元,完成预算的41.79%,同比增长12.45%;

4、科学技术支出3738.6万元,完成预算的39.16%,同比增长25.62%;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9.6万元,完成预算的46.22%,同比下降7.8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23.8万元,完成预算的59.71%,同比下降0.60%;

7、医疗卫生支出6207.5万元,完成预算的52.39%,同比增长23.17%;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17.2万元,完成预算的42.97%,同比增长16.28%;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99万元,完成预算的54.81%,同比下降36.25%;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20.4万元,完成预算的52.20%,同比增长4.45%;

11、其他支出2725.2万元,完成预算的45.73%,同比增长113.12%。

12、预备费支出488万元,完成预算的26.10%,同比下降30.09%。

上半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107.3 万元,完成预算的40.04 %,同比下降29.35%,主要是上年同期增加其他政府性基金一次性收入4117.4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659.5 万元,完成预算的23.28%,同比增长47.44%。

上半年,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4万元,为区人口计生局下属单位杭州康乐保健中心注销所产生的清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2.59%;上半年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上半年,全区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财政收入运行平稳。总体说来,上半年财政收入运行平稳,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完成半年度目标,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分月来看,地方财政收入呈现先降后升走势。一季度,受上年高基数和二手房减收的影响,单月地方财政收入同比逐月下降;进入二季度后地方财政收入企稳回升,累计降幅逐月收窄,最终在6月实现单月收入同比正增长,累计同比下降2.57%。

2、主体税种喜忧参半。上半年全区四大主体税种合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76143.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799.9 万元,下降5.73%。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40%)受二手房减收影响较大,上半年,二手房造成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减收45527.9万元。其中,营业税减收最多,累计减收36718.6万元,同比下降22.67%;个人所得税(40%)在上半年全区工资薪金总体水平提高的拉动下,受二手房的影响相对缓解,累计减收995.2万元,同比下降2.59%。除此之外,上半年我区实现经济活力有所增强,呈现稳中趋升的良好态势,增值税(2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40%)分别同比增长7.48%、27.74%和25.72%。

3、重点行业、企业贡献突出。分行业来看,金融及衍生产业、大旅游业、现代商贸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对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贡献最大。其中,金融及衍生产业整体经营形势较好,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2967.7万元,同比增长25.31%。大旅游业对比去年收入形势明显好转,部分企业在销售策略、菜品置换、服务提升等方面的转型措施加强,行业消费潜力一定程度得到释放,累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5113.4万元,同比增长19.05%。现代商贸业企稳回暖,上半年尤其是4月份以来,中央微刺激稳增长措施逐步落实和显效,累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6929万元,同比增长16.21%。其他现代服务在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等新增财源的拉动下也有较好表现,累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2039.3万元,同比增长15.62%。

4、财政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在二手房的影响下,上半年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相比之下,六个街道和工业基地抓收入成效明显,弥补了二手房减收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巨大缺口。六个街道和工业基地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16206.1万元,同比增长18.01%,占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的63.39%,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性下降,财政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5、非税收入降幅较大。上半年非税收入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683.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173.8万元,下降32.20%。主要是因为去年上半年非税收入有一次性增收因素2945万元,若剔除此因素,今年上半年非税收入略低于去年收入水平。

6、地方财政支出微幅增长。上半年,全区地方财政比去年同期增长7.37%,一方面及时拨付了各项财政补贴、工资等资金,确保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支出进度上,全区地方财政支出略微落后时间进度。主要是因为教育、科技、文化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目慢于时间进度。教育支出落后是因为教育系统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在7月份发放,校舍维修和设备更新将在暑期进行;科技支出落后是因为科技专项资助项目需根据相关政策申报,大部分在下半年执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落后是因为上半年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资金比重较高,区本级安排的资金大部分将在下半年支出。

三、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坚持挖潜增收,巩固地方财源建设

我们始终把推动企业发展、涵养地方财源摆在首要位置,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完善巩固地方财源建设,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一是力抓财政收入组织。全区财税部门通力协作,积极监测主体税种和重点财源企业动态,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坚持抓大控中不放小,充分把握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二是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落实省、市、区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密切关注财政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突出强化对省、市财政资金的争取,寻求企业发展与财政政策的对接点,积极为我区企业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1-6月共拨付各类奖补资金7913万元,其中区资助资金3493万元。三是落实“营改增”、“个转企”补贴政策。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财政扶持工作有关要求,完成第二批“营改增”试点期间税负增加企业申报和补助资金确认,兑付37家企业补助资金1160.9万元;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个转企”工作全面开展,确定可享受资助企业333家,资助资金272万元。

(二)坚持民生为先,保障社会事业发展。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持续加大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集中财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重点保障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推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补贴居家养老、居家就业、居家医疗等居家系列惠民工程,保障健康城市建设,落实社会救济、全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1-6月累计民生支出7291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41.7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80.32%。二是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党政机关“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出台了《上城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和《上城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对区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定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严禁超标准支出行为。1-6月,全区三公经费同比减少32.55%,会议费比上年同期减少46.61%,培训费比上年同期减少61.55%。三是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努力为全区做好“保老城、建新城”、“城市有机更新”和“历史街区保护”三篇文章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行政中心和科技大楼、人才公寓、望江地区改造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以及绿化美化等环境改善工程的顺利推进。1-6月累计投入背改、庭改、截污纳管、绿化美化等环境改善工程资金2185万元,投入五柳巷、察院前等危旧房改善工程资金1804万元,投入行政中心和科技大楼、人才公寓建设3969万元。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牢牢把握中央、省、市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并抓住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力争在理财理念和方式上实现突破。一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探讨上城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深化建设体制管理改革。按照“理顺体制、调整职能、精简机构、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总体思路,开展全区“4+2”建设主体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家底,为深化城市建设体制改革,理顺工作关系,破解发展难题,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做好准备。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全区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建设资金由集中结算转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同时将原财政直拨支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使公共财政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集中支付比例达到100%;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出台公务卡强制目录,推进单位公务卡扩围,上半年在所有集中支付单位全面实行单位公务卡制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围绕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继续完善财政监管体系,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一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结合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正风肃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和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检查重点涵盖“三公”等经费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等多个方面,严格规范财经行为,推进我区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逐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成了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信息公开,坚持准确、全面地反映预决算信息。三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启动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和新会计核算系统,强化对全区各单位的培训和学习,确保新旧会计制度和新系统的平稳过渡;对指挥部2013年管理费开展调研,明确管理费列支范围,进一步强化对建设指挥部的财务监管。四是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对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授权支付审核和其他资金审核严格把关,引导单位合理用款,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来看,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但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一是新的收入增长点和骨干财源不足,财政收入形势仍然严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活动费、住房公积金补贴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城市建设投入大、融资还本付息数额大等问题加大了财政收支平衡的困难。二是财政改革的步伐已经迈开,围绕“上改六条”,我们各项财政改革举措还需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尤其是当前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出台,对我们当前财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三是财政财务基础管理还有提升改进的空间,在此次全区开展的规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区委的部署和有关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团结进取、扎实苦干,坚持广培财源,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重突出做好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克难攻坚,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围绕我区提升五大品质,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发展我区金融服务业、文创设计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业等主导产业,充分发挥项目的拉动作用,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增收激励考核责任制度,充分调动街道和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财源税源的分析和收入预测,对重大一次性财源要力争提前预警、尽快入库;对有迁出意向的重点企业,积极上门沟通了解,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二)突出重点,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参考2013年、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从严从细编制2015年预算,压缩专项经费,切实做好“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把更多的财力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继续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保障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程开展,充分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三)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围绕“上改六条”,以促进改革创新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提高财政运行效益。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制度,加强对全区国有资产盘活和运作的研究,加快推进南宋御街、清河坊二期等资产盘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继续推进建设体制改革。做好建设指挥部清算工作,逐步推进建设单位财务竣工决算,确保全面、真实地体现建设成果。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预算制度,试编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四是推进部门参与式预算试点工作。强化对2014年区司法局、风景旅游局等4家试点单位预算执行的跟踪问效,继续做好区民政局和残联2家首批参与式预算试点单位的最终审计工作,明确2015年参与式预算试点单位,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4年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进取,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胜利完成2014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努力奋斗。

关于上城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