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上城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管委会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管委会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上城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官方微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四)监督管理情况

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务公开事项定期核对,敦促各科室及时上报更新信息,避免迟发、漏发,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杭州市上城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整个政务公开工作缺少统筹谋划,对公开内容审核不严,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下属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还不足,尚存在有选择性公开的现象等。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及时公开、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最新政务信息。

(二)仔细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管委会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认真思考,推动公开更接地气

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多元化,从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推动政策解读、政务动态更“接地气”,增强公开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