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此件可公开)

上城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工作,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0〕46号)以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浙民事〔2020〕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全区加快打造“六个新高地”,高质量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努力在全省全市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中走在前作示范贡献新的力量。

(二)总体目标。以满足居民群众对婚姻服务的多样需求为目标,以增强婚姻登记机关的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婚俗文化建设与氛围营造为重点,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力争到2021年末,全区婚姻家庭教育基本完善、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全面覆盖,品牌集体婚礼和婚姻模范选树活动引领示范作用成效明显,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婚姻家庭教育。以完善拓展婚俗教育基层平台和渠道为重点,强化婚俗历史与文化等知识在基层的宣传普及,有效提升以适龄登记男女青年为主体的社区居民对婚姻家庭的认识水平。把婚俗教育进社区作为提升完善婚姻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依托社区学院、社区社会工作室和“尚法工作室”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社区婚姻教育学习品牌创建活动;丰富居民群众急需的婚前心理疏导、婚姻压力释放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以婚姻为主题的矛盾调处和法律援助,多渠道、全方位地推进基层婚俗教育事业,不断提升基层婚姻领域的服务能力。

(二)强化结婚颁证仪式。以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和倡导节俭办婚为核心,深入推进婚俗文化的改革创新。实践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常态化,通过宣读结婚誓言、新人之间相互承诺、颁证员庄严宣告等环节的实施,进一步增强结婚仪式感与神圣感,将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有效传导。探索建立室外颁证场所,尝试建立地方领导、行业领袖、道德模范、社会名人等主持的特邀颁证师制度,在满足结婚当事人追求美好浪漫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满足多元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打造集体婚礼品牌。将举办集体婚礼仪式作为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区域厚植的历史文化、繁华的商圈业态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聚焦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的婚俗文化传统,优先军人、劳模、教师和为区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一线工作者等群体,在“南宋御街”“西湖步行街”等文化旅游地标处,以宋韵文化、杭州传说或爱情故事等系列为主题举办大型主题集体婚礼,在为城区结婚新人节俭办婚提供心仪平台的同时,营造褒扬先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氛围。

(四)争创5A服务窗口。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打造“婚俗文化数字博物馆”和集婚姻登记、婚俗文化宣传、展示、体验、婚姻家庭辅导与公益服务等多功能一体的“5A”级婚姻服务综合体建设,形成婚俗改革线上线下相互结合、同步发力的良好局面,有效提升我区婚姻登记与多元服务的整体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更为专业的社会组织入驻婚姻服务综合体,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调适、纠纷调解、危机干预、法律咨询等服务。强化婚姻登记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婚姻登记专业培训,提升婚姻登记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强化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全省、全国婚姻登记通办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五)选树婚姻家庭模范。聚焦金婚老人、模范夫妻等主题,将婚姻家庭内容纳入评选全区“最美”系列活动标准之中,有效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帮助适龄男女树立起正确的婚姻观和择偶观,全力营造现代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氛围。邀请获奖的最美家庭人物结合自身经历和故事,通过社区巡回演讲,举办婚姻文化沙龙等形式与载体,向社区居民和适龄青年讲述和传授自己对婚姻的认识和家庭经营的技巧,为营造全区崇尚婚姻文化氛围推动婚俗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有力确保婚俗试点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婚俗改革的总牵头作用,坚持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依托婚姻登记、基层政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工作优势,纵深抓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履行好方案中规定的职责分工与任务,确保婚俗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示范引领。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要充分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营造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司法、妇联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强化工作联动,以开展婚姻辅导、集体婚礼和典型示范活动为载体,合力提升城区婚俗试点改革工作成效。全区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婚俗试点改革各项活动,约束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带头与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作斗争,为全区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营造良好的婚俗改革社会氛围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上城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上城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分工

附件1

上城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素云

副组长:陈宏萍

成  员:薛晓渝(区委宣传部)

王乐芬(区民政局)

项海刚(区教育局)

陈建楚(区司法局)

沈  军(区财政局)

李田忠(区文广旅体局)

王春霞 (区法院)

俞浙晖(区总工会)

张鹭翔(团区委)

徐  瑛 (区妇联)

翁正伟(湖滨街道)

罗立中(清波街道)

应新林(小营街道)

朱  峻(望江街道)

戴晓清(南星街道)

陈鑫坤(紫阳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陈宏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城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序号

单位

职责分工

1

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区民政局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提升婚姻颁证员技能水平,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老人等特邀颁证师制度。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和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婚姻文化、婚俗教育等社区学习活动。

3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做好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将最美婚姻家庭内容纳入“最美”评选系列活动,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区教育局

依托社区学院积极开展社区婚姻教育学习品牌创建活动。

5

区司法局

依托“尚法工作室”,牵头开展《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纠纷调解。

6

区财政局

保障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的必要工作经费。

7

区文广旅体局

结合城区文化旅游资源,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各类具有上城特色的婚俗文明行动

8

区法院

对有关落实《民法典》,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帮助指导。

9

区总工会

发动工青妇团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婚俗文明行动,协助区民政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协助区文明办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10

团区委


11

区妇联


12

各街道

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